第5章

初中的时候,有个女同学叫陈明丽,语文成绩很好,她最喜欢张爱玲,成天在小本本上抄张爱玲的名句,还拿我的名字来开玩笑,因为张爱玲也写过一个“曹七巧”,那个女同学天天拿我打趣,说曹七巧家里是开麻油铺的,我家里是开美容院的,真是挺像的。

我听得出她话里的轻蔑,美容院还不如麻油铺呢。本来我在初中的时候成绩并不好,成天跟一帮男生混在一起,放学就去街头的小店打游戏。我读的那所中学,不好不差,夹在一流和三流中间,勉强算个二流。只不过我们离学校不远,就是臭名昭著的电子技校。那时候技校的男生成天在我们校门口晃荡,勒索我们学校男生的零花钱,看到漂亮的女生就吹口哨调戏。

有天傍晚放学,我就看到几个技校男生围着陈明丽起哄,陈明丽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原来有个男生跟在她后头,掀她裙子,陈明丽骂了句臭流氓,他们反倒围上来了,还动手动脚。

本校的男生看着这一幕,都讪讪的绕着走,我一时气愤,捡了块砖头就迎上去了。

这件事后来传得走了样,最后同学们绘声绘色将我描述成女侠,据说我拿着板砖一对七,竟然让七个男生落荒而逃。哪里有那么夸张,首先对方只有五个人,然后我走上去一板砖把其中一个拍得血流满面,余下四个人都吓傻了,我又飞起一脚踹中对方的老二,痛得对方嗷嗷叫,跟着同伙不战而逃。

我就此一战成名,有了个绰号叫“十三妹”,据说本校最会打架的男生有十二个,我仅次于他们,因此排名十三。后来渐渐叫走了形,等到高中,女生都敬畏的称我为“七姐”了。

高中我是交赞助费进去的,那时候我妈认识了一个阔佬,美容院的生意开成了连锁,我妈连车都换成了宝马七系,又买了好几套大房子,我成了暴发户的女儿。校长的太太经常去我妈店里做美容,我妈托她说情,又交了赞助费,就把我塞进了本地最好的高中。

如果不是读那间高中,我大约是不会认识程子良的,他作为杰出校友被请回高中做演讲,我跟全班同学一起坐在礼堂里,花痴的看着他。

那时候全部女生想像的白马王子也不过如此吧,一表人才,风度翩翩,说英文说法文都流利的像母语,在常春藤念名校,家世不凡。

陈明丽那时候已经跟我是最好的朋友,自从初中时候我在校门外救了她,她就拿我当亲姐妹一般。成天还给我讲数学题。她可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考上这间高中的,所以很看不起我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学习态度,于是跟我妈似的,成天逼着我好好学习。

陈明丽在高中时代风头无二,号称班花校花,追她的人无数。而我羡慕嫉妒恨,因为没有一个男生喜欢我,他们都当我是哥们儿。就是那时候,我成长为一个文艺少女,每天学着陈明丽,念张爱玲或者亦舒的名句,看王小波和安妮宝贝,我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留长发,因为向往安妮宝贝笔下那海藻样的头发。

陈明丽是那天的学生代表,在程子良演讲结束后上台发言,发言稿是陈明丽自己写的,当然老师也帮忙润色过,不过陈明丽参加过好几次演讲比赛,讲起话来更是抑扬顿挫,非常有风范。总之那天陈明丽给程子良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后来校领导请程子良吃饭,陈明丽也被安排作陪。她回来之后跟我讲了好多程子良的细节,说他如何有风度,叫她小师妹,替她拉开椅子,说话的时候望着人的眼睛,笑起来温柔可亲。

我想我这一辈子,可能都不会遇上像程子良这样的白马王子,会叫我小师妹,替我拉椅子,说话的时候温柔的看着我的眼睛。

我很羡慕陈明丽。

陈明丽后来考上很好的大学,而我勉强考了一个三本,还得我妈掏一大笔学费。我以为我这辈子不会再跟程子良这样的人物有所交集,可是暑假的时候陈明丽突然打电话给我,说:“明天程师兄请客,你去不去呀?”

“哪个程师兄啊?”

“程子良啊!他答应说高考结束后请我吃饭的。”

我都没想过陈明丽还跟程子良有联络,而且程子良还会请她吃饭,我十分十分羡慕,又十分十分觉得嫉妒,竭力不让自己的声音显得酸溜溜:“我去干什么呀?他又没请我!”

“可是我一个人去和他吃饭,感觉怪怪的。”陈明丽声音里透着羞涩,十几岁的少女,走哪儿都是要拖着一个好朋友的,我常常是她拖着的那个好朋友,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去操场跑步,有陌生的男生来搭讪,我冷冷一眼斜白,把对方瞪回去。我们经常在一起,几乎都已经习惯了任何场合都有彼此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