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旭廷不语,盯着她的懊恼的小脸出神。
“怎么,答不上来!如你这般……”
“第一次见面时。”
他笃定开口。
男人若是第一次见异性,打量对方超过五秒,方为一见钟情。
现在想来,他第一次注视她,岂止这五秒钟。
只是他愚钝,竟没趁早发现自己埋在心里的种子,直到它破土发芽,扎根进血肉茁壮成长时,他才正视直面这个问题。
丁谣彻底失语。
惶恐于少年稚嫩又热烈的情感,在他敞开的心扉里颠沛流离。
她不小心招惹了狼,以为远甩于身后,没想到,狼却循着她的气味,步步紧逼,在她松懈时乍现,将她逼进绝路,唯有面对狼的贪婪。
“我们,都冷静下来好吗?你喝酒了,大脑会短时间失去自控,说出自己都不敢相信的话,等酒醒了,你会后悔刚刚的行为。”
楚旭廷果断摇头,“我清楚自己在做什么。”
丁谣满脑子想的都是逃离的事,她整个人都乱了,被包厢里的酒气呛的晕眩。
“你先松开,我去趟洗手间。”
挣扎几番,他终是放开她,任由她推开逃跑。
这晚,他在她眼里,怕真是成了洪水猛兽。
作者有话要说: 啊~改了改了,求审核放过
☆、第 30 章
丁谣一路跌跌撞撞去了洗手间。
她急需浇熄少年纵火的痕迹。
冷水扑上脸,带走无限旖旎,躁动狂乱的胸腔,才逐渐平复。
抬头看着镜的自己,意料之的狼狈。透明的水渍没弄花她的妆容,却在心里晕染了大片浓墨重彩的印记。
过去的24年里,她是一座荒芜凄清的围城,独自承载了漫长的岁月。
有一少年冒冒失失闯进来,给她空白单调的白色围墙上,泼满了花花绿绿的油漆,五彩斑斓,炫目张扬。
黑色无垠的土地里,开出一朵红玫瑰,鲜艳欲滴,傲然夺目,不容她忽视。
丁谣努力遏制着异样的情愫,迫使自己以平常心对待。
不是没人追求过她,处于这样的工作环境,多多少少都会接触到各色的异性。
有真心对她示好的,有抱着约玩心态的,有垂涎美色的,亦有欣赏她才华的。
但不管哪样的男人,都不如少年这般纯粹,他们或多或少包含着私欲,可楚旭廷不一样,他的喜欢干净透明,只因为是她,所以没有理由的就喜欢上了。
乱,太乱了。
心乱如麻。
老实说,楚旭廷确实是个很不错的男友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