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

荣恩公生前只是要历练历练她,却没成想这家权到了她的手上,却成了甩不掉的责任。

沈崇何氏糊涂短视,沈霄年幼,沈书露惹了一身麻烦,东院沈雷虽然是个好人,到底于出身上有不足,无法真正撑起门庭。

若不是沈书云苦苦支撑,沈家只会没落得更快。

在这般黢黑的帷帐中,沈书云居然想起了朱霁。

沈书云觉得朱霁和她隔着墨泉而居的时候,自己仿佛比现在年轻好多岁,心是女儿心,眼是少年眼。

分明只是过了半年,因为祖父的辞世,沈书云就被迫长大了。

她忽然有些感念朱霁当时屡次施以援手的恩情。

朱霁在沈家时,她曾经觉得他傲慢霸道、不可一世,而且对自己的感情,蛮横无礼,让她避之不及。

但如今存雄居空空如也,安王府的侍卫和随从也统统消失不见了,沈书云居然在这样孤独的夜中,怀想着那张英朗秀美到不可理喻的面孔。

朱霁在做什么呢?

算算时日,他应当已经到了蓟州的地界,明日新帝的檄文也要昭告天下,战争已经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他应当下了马就换上战袍吧?

那样俾睨天下的神色,应该配上明光铠甲,才有一点彼唱此和的意思。

她是开国元勋的嫡孙女,朱霁现在已经是实际意义的乱臣贼子,因为这场谋逆,还不知道要给包括沈家在内的京城权贵们带来多少动荡不安,大徽立国以来的基业也面临了巨大的挑战。

安王父子真是祸害,沈书云的立场,本应该嫉恨和仇视他们,但是她此时却并没有半分对朱霁的记恨。

相反,对他的安危,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忧虑。

沈书云坐起来,用手指掖了掖滑落下来的长发,随意拨到脑后,强迫自己清醒起来。

沈雷白日对她说的话,她其实都听进去了,也的确是这么个道理。

朱霁现在是反贼,自己和他不会有什么未来。倘若,安王的大业成了,一朝篡权夺位,那么朱霁就会入驻东宫,自己作为前朝的遗少,自然和他也不会再有交集。

其实想来,城府如朱霁,又怎么会不明白这些。

只不过他还年轻气盛,男人少年时才会为了男情女爱做尽疯狂的事,成熟之后,肩膀挑起来的责任便多了。

沈书云这时候才觉得自己从前也不懂朱霁,与他分开以后,才渐渐明白了他。

冒死进京做人质,与其说是为了博取沈书云的真心,倒也不如说是他自己要给自己这份情感一个交代。

至于未来,两个人都有各自更要紧的职责。

所以当日沈书云不肯走,朱霁也才能应允。

当日应承了她不嫁旁人,沈书云并不是有意要诓骗他,实际上只要沈家一天没有东山再起,一天还是这样式微残喘,沈书云都不想考虑嫁人离家的事。

未来,谁又说得清楚?

就连这繁华的帝都,几个月以后会是什么局面,都未可知。

还是,不要再想了。

沈书云躺下,烦扰地侧身而卧,几乎是逼迫着自己,才浅浅地入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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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洪承恩在永年宫的前殿宣读了洋洋洒洒气势雄浑的“讨安檄文”,用最恶毒的言辞把安王父子谋反的行径骂了个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