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这是一首西方歌曲,对于使用西方乐器的简朱妍来说会相对容易一些,如果从要比一比的角度来说,程雨选这首曲子算是让了她一点。

不过这一次简朱妍没有再推脱,很大方的表示,“那便这首。”

很多人都说钢琴比古筝难学,钢琴被称为乐器之王可不是白叫的,它对左右手配合的要求很高,要弹好钢琴没有四五年的基础是不可能的。

不过,钢琴是定音乐器,它的音高是确定的,古筝是不定音乐器,它的音高需要手动拨弦来找,所以从音乐细节和整体的把握来看,古筝要难很多。而且音乐一般很讲究意境这类的东西,因为古筝在拨弄的时候慢和音准不是统一规定的,正是因为这样让它有很大的发挥空间,所以东方乐器在音乐意境上要比西方复杂很多。【注】

虽然程雨已经很久没有弹过古筝了,但是一坐在古筝前,那种感觉似乎又回到了身上,有些东西学会了就是终生受用的,一辈子都忘不掉。

一勾一扫,琴音悠扬婉转,依然让她着迷。

hay yesterday是音乐家写给她亡妻的曲子,曲调很悲伤,想要把曲子演奏得完美,就要把自己完全代入音乐家的感情之,而弹奏者和乐器往往要合成一体才能达到那个境界。

意境这种东西是很微妙的,在这一方面,古典乐器比西方乐器难很多,越是高手,越是在进入境界之后不容易被打扰。

程雨没有想到,她已经很多年不弹古筝了,再一弹却还是如当初一般美妙,她很庆幸古筝没有抛弃她,也很庆幸自己还能重拾当初的自信。

一勾一扫一拨一拉,每一个音都很顺畅流利,似乎音节就凝在指尖,只是借助了琴弦发出。

简朱妍想用钢琴和她的古筝一教高下,除非她真的是那种高手,否则一旦弹古筝的人和琴达到人琴合一的境界,她根本就敌不过,而且还容易被带跑偏。

不过很显然简朱妍还不是那种高手,而且她从一开始就有很强的胜负欲,在她表现出自己胜负欲的时候她就已经输了一半了。

程雨从小和简朱妍拿来对比,从小比到大,简朱妍有几斤几两她很清楚,纵使她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弹过古筝了,但是对付简朱妍也还是绰绰有余。

所以一开始她表达出简朱妍不是她的对手并不是故意在开场之时心理压制而只是单纯的实话实说。

简朱妍胜负欲太强了,在弹奏之时完全被程雨的音色所影响,在途就弹错了几个音,而在结尾高-潮的时候,程雨的拨勾拉扫,节奏到人眼花缭乱,然而琴音却又如泣如诉,美妙混若天成。

相比较而言,简朱妍空有技巧没有感情,甚至在结尾的时候因为太着急又弹错了一个音。

如此一来,谁高谁低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