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完这句话,想了想那份食物里是有着猛犸肉的!很好吃的!他只带了一份呢!林凌觉得自己有点吃亏,想想又补了一句:“还有再加上你的名字。”
这次对面的金发少年终于说话了——或许是因为太久没有说话的缘故,他的声音很奇怪,是一字一字地往外蹦,重复了对话话中的最后两个字:“名、字?”
林凌理所当然地说:“是啊,作为交换嘛,平等交易,你告诉你的名字,再加上那只蝗虫,我把食物给你。”
金发少年想了想,仰头看了一眼天上的月光,点头,思考了一会,艰难地吐出了两个字:“二、狗。”
林凌一开始没听清,或许是不敢置信,他迷茫地重复:“耳垢?二勾?迩苟?”
他试图把这两个读音往较为文雅的字上靠去。
对面的金发少年:“…………”
他俯下身,把食物放在一边,折断了蝗虫的前肢,当做写字的笔,在沙漠上一笔一划地写出来:二狗。
他这个动作给了林凌重重一击。
林凌如遭雷劈:“……………………”
——就算是他,也无法对着“轩辕狗剩”,“李狗蛋”,“王小二”,“林二狗”这种名字进行攻略好吗!他怀疑自己会萎掉!
对于林凌的沉默,金发少年不说话,他背过身子,打开那份放在一旁的食物,吃了起来。许是太久没吃到新鲜的东西了,他吃的狼吞虎咽,不时还因为噎到咳嗽几声。
然后他便看到旁边多了一只手,那只与他的粗糙截然不同的手放下了一个水壶,叶瑾听到那个人说:“喝点水吧。”
声音比他的脸还要好听。
在他有记忆开始,还没有人对他这么好过——在贫民窟里,他是外来者,没有钱没有体力,天天被人欺负。他只有他的名字,那是那从小挂在他脖子上的玉佩上刻的字,于是他就逃进了沙漠,那是贫民窟里的人不敢进入的地方。
这里有蝗虫,有沙漠,没有人,叶瑾觉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