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可出乎意料的是,他与孙子的关系却相当好。

杂志上的男人的确很好看,可毕竟是个男人,再说简文儒的审美观还停留到比较早的时候,他喜欢那种眼睛圆圆大大的,嘴唇红红的,脸颊肉肉的,笑起来有点秀气可爱的类型。

比如说他的妻子。

像是顾云开这种近乎带着毁灭性的长相,虽然好看的不可思议,但说实话,他并不欣赏这种几乎有点妖异冷酷的美丽,有几张看起来五官颇有点古典,惊艳迷人,只不过这个男人的眼睛部分未免过于喧宾夺主了点,那双眼睛里藏了不少过往,这才是他最令人沉醉的地方。

不过这并不妨碍简文儒直观感受到简远对这个人的喜爱。

从很早以前,简文儒就很清楚人是欲望的奴隶,世故是每个人成长的代价,为了名利权势,任何恶意都是无足轻重的小代价,人们主动跳入深渊,或是被深渊吞噬自我。可是简远是独一无二的,他就像是上帝送给人类的天使,他从小就见过黑暗,也感受过家庭的不平静,他跟儿子都不是什么好家长,儿媳跟妻子则又太过温柔,可简远依旧美好的长大了。

他还记得在简远甚至都念不清楚字眼的时候,就已经开始熟悉音符了,这个孩子坐在他的膝头,无力的小手重重的按下黑白琴键,断断续续的弹完了一首短短的曲子。

那是简远真正认识到音乐的开始,等他后来长大些,开始有力气了,就不需要大人的帮助了,简文儒经常会坐在他身边,看着他弹奏那些美妙的音乐,那时候简远的眼睛里亮闪闪的,像是有光。

就像现在一样。

他像痴迷音乐一样痴迷着那个男人。

凡人心中皆住着两个灵魂。

每一个都想挣脱开另一个,

一个在粗鄙的爱欲中固执附着于尘世;

另一个则努力超凡脱俗,一心攀登凡人所不能及的崇高灵境。

众人往往只能觉察前者,而简远天生就得到了后者。

简文儒打着拍子低声吟唱起来,唱得是《爱神垂怜》里男主角对挚爱表白的那一段,简远便知道自己表现的过于明显了,不由得脸颊一红,多多少少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简文儒淡淡笑了笑,他把那几张推了推,忽然问道:“小远啊,你告诉爷爷,你喜欢他吗?”

“我……”简远忽然红了脸,面对爷爷的时候,羞耻心突然冒了出来,他有点犹豫可是还是坚决的摇了摇头道,“我爱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