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前夫高能 绝世猫痞 1385 字 6个月前

宗铭将摊好的蛋皮盛在盘子里,眼角的余光扫过李维斯,见他一手捏着松鼠,一手绕着它的长尾巴,眉峰微微一挑,嘴角露出一丝几不可查的微笑,从橱柜里拿出一个空的麦片盒子递过去:“装在里面。”

“呃。”李维斯接过盒子,问,“可以放生吗?”

“明天再放。”宗铭指了指隆美尔,“否则它会不高兴。不高兴的时候,它就会讲普通话。”

李维斯恍然——隆美尔正常是叫“咪”的,如果像普通猫一样叫“喵呜”,那就是很不开心的意思了。

这小东西,真有意思。

将松鼠放进纸盒子,摆在窗台上,李维斯洗了手,包完了剩下的扁食。宗铭取了两个大海碗,在碗底铺上切成细丝的蛋皮、海带和黄花菜,又撒上木耳、榨菜和虾米,将熬好的菌菇汤浇在上面,点上两滴麻油,浓郁而丰富的香气立刻在餐厅里弥漫开来。

温暖而美味的食物永远是对吃货最大的安慰,李维斯不由自主舒展眉心,深深嗅了嗅那鲜甜的香气。

宗铭关火,捞起煮好的扁食放进汤里,往他面前一推,顺手揉了揉他的头发,道:“吃吧。”

李维斯只觉一股麻酥酥的感觉从后脊背一路蹿上天灵盖,不自觉地抖了一下,耳朵尖莫名红了,掩饰地挠了挠头,道:“谢谢。”

这感觉……怎么似曾相识……李维斯有点走神,作为一个从小就没有爸爸的孩子,这种男性化的,带一点捉弄,又带一点宠溺的动作,好像从来没有人对他做过,但当宗铭的手拂过他的发顶,他又有一种特别微妙的,熟悉的感觉。

奇怪。

也许是真的饿了,也许是宗铭的手艺实在太好,李维斯忽然胃口大开,将一海碗的扁食吃了个干净,还有点意犹未尽。

宗铭看着他吃货特有的渴望的眼神,将自己碗里的最后一个扁食吞下肚,说:“想吃下回再做,太晚了,不宜吃太饱。”

李维斯不好意思地道:“我来刷碗吧,你休息一会儿。”

宗铭没有客气,将碗一推,便横在餐椅上点了根烟。隆美尔本来如奸妃般倚在他腿上,嗅到空气中的烟草味,立刻发出一声不满的“普通话”——“喵呜”——跳出窗户不见影踪。

李维斯将碗盘放进洗碗机,站在水槽边清洗珐琅锅,忽然意识到今晚这餐竟然是全素的,一丝荤腥也无,怪不得他居然能吃得下那么大一碗——刚刚见了血,但凡有一点儿荤腥,他都能当场吐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