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将热气球挖坑埋好,楚辞取出指南针看了看:“是这个方向,下雪了,草原上有狼群游荡,只要嗅到一点人的气味就会追踪而来,即使埋了热气球也不一定安全,我们得加快速度,尽快在天黑前找到住所。”

钟离煊站起身环顾一望无际的草原,有楚辞才身边,他只觉无比安心:“好。”

两人收拾好东西简单地吃了些食物,就开始加快速度赶路。

楚辞和钟离煊离开片刻后,从远处跑来几头狼,狼群四下嗅了嗅,嗅到人的味道就立时兴奋起来,将埋着热气球的土坑刨开,抽动鼻子嗅了嗅兽皮袋,抬起头,冲着天空嚎叫起来。

走到远处的楚辞和钟离煊听到隐隐约约的狼嚎,两人一惊。

“是狼群。”楚辞取出武器递给钟离煊,“这是散弹枪,看到狼就射击,这是□□,能吓退一部分狼。”

在出发之前楚辞就想到可能会遇上狼群,前世他在几年后才来到草原,那时候正是放牧的时节,牧民们在开春就会举行猎狼的活动将狼群驱逐到大漠中,草原相对安全,但是冬季牧民离去,狼群就会成群结队的在草原上游荡狩猎。

为了以防万一,他除了制造了轻便易携带的火铳,还弄出了杀伤力更大的散弹枪和驱逐用的□□。

狼群循着味道奔跑而来,狼嚎声越来越近。

两人严阵以待,等前两只狼现出影子后,楚辞先丢出一个□□吓退一部分狼,端起枪:“来了。”

“嘭——”一声枪响,远处奔跑过来的狼应声倒地,狼群骚动起来,嚎叫越发大声,楚辞毫无停顿,装弹射击,只听连续两声巨响,又是两只狼被击毙扑倒在地。

钟离煊出发前就被楚辞教导过,但还没打过移动的目标,此时绷着脸显得极为紧张,他学着楚辞的样子瞄准,扣下扳机,第一枪没有打到狼,子弹打在了狼的前爪上,本以为会落空的钟离煊眼睛一亮。

“看来你玩qiang很有天赋,再试试。”楚辞一枪就能击毙一只狼,见跑过来的狼有十几只,并不是非常大的狼群,松了口气,遂放下手中的枪,握住钟离煊的手,瞄准又扑过来的一只狼。

“不要有丝毫犹豫,在瞄准的时候就开枪,还有,要学会预判对方的行动轨迹,放!”话音落,钟离煊已将扳机扣下,那只已经扑到面前的狼喉咙被打穿,倒飞了出去。

“很好。”楚辞见钟离煊如此天赋异禀,不由露出了笑意,他似乎回到了曾经训练新兵的时候,不过那时他训练的士兵装备的是激光枪,而他们杀死的敌人,却是装备更精良的人类。

另一只狼绕道背后,宛如闪电般腾起,狰狞的獠牙逼近了两人,楚辞一脚踹飞那只体型巨大的狼,补上一枪。

“嗷呜——”随后一只狼惊惧地夹住了尾巴顿住,钟离煊立时开枪射击。

血花在脚下绽放,钟离煊既激动又有种难言的恐惧,他侧目看向楚辞,注意到青年眸色浮现出不同一般的别样光彩,那丝恐惧瞬间消散。

只是被楚辞这样赞赏地注视着,他就觉浑身血液都在沸腾,再陌生地方遇到狼的惊惧,杀死野兽的不安全都烟消云散,钟离煊深吸一口气,学着楚辞的模样,又是一枪。

正中一只狼的眉心。

“你果真是个天才。”楚辞眼中划过流光,他本人属于全武器精通,这种对武器的得心应手的能力,是他穿越前连年征战磨炼出的,是灵魂中的血腥烙印,如钟离煊这般楚辞触碰到武器就能百分百命中的人,的确极为罕见。

得到楚辞的夸奖,钟离煊最后一丝不安彻底消散,他觉得自己的某种本能正在唤醒,好胜之意味骤生:“我们比一比谁杀死的狼多。”

“不用比,因为我不会输。”楚辞嘴角噙着笑,抬手连续两枪,将最后两只狼射杀。

楚辞吹掉枪管上的烟雾,蹲下取了雪擦了擦发热的枪管。

被打死的狼尸体堆积在地上,钟离煊数了一下,十一只狼,他打死的只有四只,其他七只都是楚辞射杀的。

钟离煊挨个查看了一下枪眼,防止有没死透的狼,一阵后,他发现了不对劲。

“咦,这两只狼脚上怎么会绑着绳子?”钟离煊扒拉了一下狼爪子。

楚辞将枪收起来,翻查了一下狼爪,面色微变:“不好,这群狼是某个部落供养的神兽,狼群既然出现了,那个部落的人说不定就在附近,我们得藏起来”

“神兽?”钟离煊看楚辞神色不好,疑惑道。

楚辞点头:“此地多年前有个信奉狼神的部落,每年冬季狼没有食物的时候,他们就会将族中的老弱残疾驱赶到狼群中喂狼,甚至还会劫掠其他部落的孩子和女人喂狼,使得草原上的狼非人类不食。他们这般残暴的做派惹怒了草原上其他的部族,他们将那个部落和狼群一起驱逐到大漠深处。”

但现在显然那个部落的人回来了,狼爪上的绳子就是他们供奉的神兽的标志,只有吃了十个幼童的狼才会被绑上这种绳子,意为活着的兽神。

崇拜狼族的部落凶狠残暴但极善战,曾灭绝了草原上数个部落,直到后来被其他部落联合元旭军队才驱逐。如今想来是耶律肃和大王子争夺皇位,无暇镇压这个部落,所以他们趁机从大漠深处回来想卷土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