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捡钱了
刘顺杰到底是气不顺, 拖着腿倒回去瞧, 哪里还有狗蛋的身影?气得他狠狠的捶自己的大腿两下,只痛得自个龇牙咧嘴。恨恨的骂两声,拐了个弯, 从其他地方摸进城去。今天开始只能让媳妇儿跟工厂那边请假了,理由便是那摔伤了。
没错, 作为城里人刘顺杰是有工作的,是一名底层的工人,只是在最艰苦的岗位上,工资也一般,夫妻俩靠着它也过得去。周围的人都一般过, 就刘顺杰从小就跳脱并不愿意在一个地方上安分的干活, 家里好容易争取到的工作,他并不稀罕,喜欢另辟蹊径,上班也不甚积极,只这社会氛围并不融这样的行为。
狗蛋哧溜的钻进汪旋藏身的灌木丛,大乖第一时间发现他, 兴奋的蹦跳过来, 对着他猛摇晃尾巴。
“小乖怎样了?”
大乖又是摇尾巴又是舔着他的手掌, 并不会回答。狗蛋撸了它的脑袋一把,站起来荡开灌木, 瞧见汪旋和小乖就大赤赤的躺在那里,睡得香添 。鼻子还发出同样频率的呼吸声。
狗蛋打了个哈欠, 他是一惯不睡午觉的主,如今经历了一系列的事件,导致疲惫不已,踢了踢脚边的烂叶子和杂草,席地而坐。狗蛋闻到淡淡的药味就知道小乖也上好药了,他们旁边的小药包应该就是驱蚊虫的药,地上本来就许多枯枝烂叶,蚂蚁爬来爬去,要是没有驱逐的药物,起来后就得全身长包了。
从空间里拿出单被给汪旋和小乖盖上,他自己就着一件厚衣服蒙住头也睡着了。
却说李四忐忑不安的等待交粮,好容易结束了,大家都结伴去供销社啊什么的准备带点东西回去。李四一瞧,在自己身上一摸,一分钱没有。
这才想起自家的所有钱票和粮食什么的都交给狗蛋管理分配了,不过他也明白,自家真没什么钱,估计儿子身上的钱不超过一块钱的。
李四撸一把脸,既然没钱就不去了。跟着也不准备带东西的汉子们作伴先出城,约好在城外的过夜处集合,并要求购物的人尽量抓紧时间,他们还要赶路回村里呢。
“你家狗蛋呢?不会是先回去了吧?”
“没有,那孩子在城外等着呢。”
那人就感叹“你家狗蛋厉害了,来城里也不怵的,好像还敢出去自己走走,我一个大人进城有时候心里还不大自在呢。”
“他就是孩子心性,看什么都觉得好玩。”
“说的是呢,从进城就没见着他身影。”
李四就嘿嘿笑,自家儿子皮这里的哪个不知道了?现在他们的小子还跟狗蛋后头跑呢,那怎么不说他们孩子皮呢,还不是狗蛋平时胆子大,连大人都敢怼,弄得人家有时候挺不待见他的。如今又是村里的孩子王,显眼了点嘛。
谁说话不会拎着当头的来说,而去说其他呢。李四自己也管不住狗蛋,私心里也会觉得狗蛋这样总比他这个爹的好,最起码没人会欺负他。只儿子吃亏就吃在家里亲兄弟没有一个,以后跟人起冲突难免吃亏。
村里干事胆子壮的哪一个不是兄弟多,帮衬多的。要是和堂兄弟处的好也一样能当亲兄弟用,可他的兄弟爹娘也不稀罕狗蛋这个后辈,就看亲娘要把他父子俩迁出去,真心想留的没有。就算说两句话的也是因为自己能干活罢了。
一旦老娘让他们净身出户,兄弟们就闭嘴了。到现在自己亲爹娘没有一次喊狗蛋回家吃饭过的,就算瞧不上他这个儿子。但狗蛋作为孙子,李家的男丁,逢年过节的难道不叫吃一顿吗?李四有时候就想不明白,同样是儿子孙子咋就不一样对待呢,难道因为孩子多不稀罕。要是自己有那么的儿子,肯定都一样疼的。
至此,堂兄弟狗蛋是不缺的,不过看样子吧以后借用不上力,别见着他一个独子,最后自家人欺负自家人就不错了
现在看来收养汪家小子也不算差,以后互相帮衬也有支得开的人。
李四作为个父亲对儿子的要求,也就跟他的经验见识一样的。村里出息的住着三五间大瓦房,日日有稀粥吃,偶尔吃干和一顿肉。他心里就觉得那是最好日子了。
边上的一个青年还没有娶媳妇,十七八岁的年纪正是能吃的时候,这带来的省着吃今天中午也吃没了,还要走半天的路程。许是天黑才到家,现在见着狗蛋和汪旋两人艰难啃着黑窝头,口水也直吞咽。
“你俩咋到现在才吃呢,不饿啊。”
狗蛋想了下“饿啊,不过忘记吃了,城里太大了,走不完。”
“嗨,难道要等走完才吃啊,那不是为难自己么。”
狗蛋装作没听到他咕咕叫的肚子,兀自仰头走着。因为是要赶路,大人们腿脚特别快,都想在天黑前进家门。狗蛋和汪旋是一边跟着一边往嘴里塞东西,喝水也不敢大口喝免得呛着了。那人也知道要脸没跟狗蛋问吃的,哪怕狗蛋手里还有一个攥着,未婚男娃脸皮薄,只能一边和狗蛋搭话一边给自己灌口凉水。
其他人或也是挨饿着,或也是留着那已经馊掉的一两个粗馒头,没谁大方的允人,家去再加热或者切片晒了,也是粮食呢。挨过饿过来的,对粮食,任是谁马上就变得小气了。
汪旋就心软得多,就看他每次舍得给大小乖吃就知道了,不过他也不好当着大人的面给人匀,只低着头,赶紧往嘴里都塞了,早结束也不用馋着人了,把自己噎得直翻白眼。
太阳落山只余下满地的余晖,那尘土飞扬的土路也绝了车的声音和身影,边上的灌木林子不知名的鸟儿叽叽喳喳的归巢。整个路程显得紧迫又彷徨,没人再说话,一是累的,二是想趁着余光多赶两步路。
等到天边的一丝光亮也消失后,繁星点点挂在高空,但没有月亮的晚上,即使星星再热闹,对于赶路的人也于事无补。路是土路,在黑暗的夜晚,就显得那一条白来,只要走在白条的上,就不会撞到路边的林子里去。
等黑的只靠感觉走的时候,村长和带手电筒的两个人才舍得拿出手电筒来用。许是老化了,许是电池已不太够,总之光亮有些发黄,不过识路确实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