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金夫人打破了店里无人说话的尴尬,对绿眼睛说:“已经试好了,亲爱的。”绿眼睛庆幸他能找到借口逃脱这场糟糕得不像话的社交,飞快从脚凳上跳下来,指着店门口等待的半巨人说:“有人来接,我先走了。”
“好,那么我们就到霍格沃茨再见了。”金头发拖长声调说,一双灰眼睛依旧瞪着胆敢顶撞自己的当康,根本就没移开看别人一眼。当康拿帕子擦了擦嘴,走过去,爬上脚凳,坐在金头发身边,他灼灼的目光容不得当康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哦,赫奇帕奇!别的学院不收的货色,他们来者不拒……”
“可这也是赫奇帕奇的温柔不是吗?都已经到学校报道了,没人希望在分院的时候再被学校拒绝。谁都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当康再次打断金头发的话,语气倒是很心平气和,“你叫什么名字?”
“马尔福,我是德拉科·马尔福。”德拉科·马尔福骄傲的扬了扬头,指望这个愚蠢的东方小孩知道自己到底冒犯了怎样尊贵的存在。
“马尔福夫人是你的母亲对吗?我外婆家和布莱克家有姻亲关系,你妈妈按照辈份要叫她一声表姨。两个月前,她还在庆祝你升学的宴会上赠予你一份贺礼。你该叫我表弟,德拉科·马尔福。我是兰斯·冯·赛斯曼,来自法兰克福。很高兴认识你。”当康委婉的指出大家收到霍格沃兹来信的快乐心情都是一样的,希望德拉科能共情明白赫奇帕奇女士有教无类的伟大,他伸出手,核善的小声补充,“沙发上坐着的是我的外公,你的姨丈,你能懂我意思吧,马尔福少爷?”
血族过人的听力让赛斯曼先生并没有错过外孙的可爱威胁,他举起装着红茶的茶杯遮掩自己上扬的嘴角,兰斯这个夏天学得很好,他已经知道怎么应付贵族这一套无用的礼仪了,权势金钱和血统自会为他开路。
德拉科·马尔福回忆起那个给他留下深刻印象年轻貌美得惊人的姨婆,和现在沙发上同样英俊不凡的德国绅士,想到他父亲卢修斯·马尔福告诉他的有关神秘的赛斯曼家族的种种秘闻,收起他的傲慢,握上当康的手:“很高兴认识你,赛斯曼小少爷。”这个小孩子的手温暖干燥,很软,肉乎乎的,应该不是血族。就是不知道这位小少爷的父亲是何方神圣,可以在德国大公严防死守下摘得法兰克福的明珠。
当康并不是一个小气的孩子,他很快就不再纠结之前的争吵,虚情假意的把德拉科当作自己新交的朋友社交,企图让对方也忘记这回事:“我之前和爸爸妈妈一直生活在中国,对英国魔法界的事情并不了解。你看上去十分博学多识,简直像魔法界百事通一样,要是能多知道一些有关学校的事情,也许我爸爸对我去霍格沃兹上学这件事情就不会那么抗拒。”
德拉科·马尔福终究还只是个11岁的小孩,对待来自同龄男生发自内心的崇拜夸奖并不能理智的压抑自己虚荣的情绪,他的嘴角重新勾起,不再是之前被迫握手时皮笑肉不笑的贵族假笑:“是吗?也许你爸爸并不了解,巫师去读霍格沃兹就像是吃饭一样,对我们而言是件必须且正常的事情。”
“哦,也许吧。我爸爸不是巫师,他是修道的,我们道家并没有什么魔法学校,都是师门传承。”当康也不太想继续听马尔福式的巫师界科普,于是转移话题,作为上清天尊最最最喜欢的曾徒孙,他骄傲了吗?你马尔福家牛什么牛呢!
跨国纯血,德拉科·马尔福心想,不知道他的实力如何,赛斯曼家主这样宠爱,应该天赋不错。
“小龙,我想,你应该已经准备好回家了……”仿佛翻版一样淡金色的头发、冰冷的灰蓝色双眼、苍白的尖脸,一个成年的马尔福推门而入,他那慢条斯理的腔调都和他的儿子如出一辙,卢修斯·马尔福,马尔福家的现任家主。
“卢修斯,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你……”老路德坐在沙发上举杯示意,毕竟是亲戚,遇见还是需要寒暄一番。大马尔福快步走向他,要见到到这位深居简出的家主可不容易。
德拉科·马尔福从高脚凳上一跃而下,就要去到父亲卢修斯·马尔福身边,却被旁边还在被魔法皮尺调戏的当康拉住袖子:“今天插嘴你们的聊天,是我不对。呐,我请你吃龙须酥。下次见面你可不能拿眼睛瞪我。”当康从百宝袋里掏出一盒包装精美的点心塞给德拉科,这个纯血贵族的少年虽然傲慢了些,但白泽叔叔也说了,在家靠亲戚,出门靠朋友。希望他能和这个德拉科少爷在学校守望相助吧……
卢修斯很快带着儿子离开,赛斯曼先生也领着买好袍子的当康前往其他店内采购。
他们来到对角巷唯一的一家魔杖店前,商店又小又破,门上的金字招牌已经剥落,上边写着:奥利凡德:自公元前三百八十二年即制作精良魔杖。尘封的橱窗里,褪色的紫色软垫上孤零零地摆着一根魔杖。
他们进店时,店堂后边的什么地方传来了阵阵叮叮当当的声音。店堂很小,除了一张长椅,别的什么也没有。当康猜店里几乎码到天花板的几千个狭长的纸盒里应该装着的是魔杖。
“下午好。”一个轻柔的声音说,一个老头站在他们面前,他那对颜色很浅的大眼睛在暗淡的店铺里像两轮闪亮的月亮。
“你好。”当康礼貌的向老人家问好。
“哦,是的,”老头说,“是的,是的,我知道我还是会见到你,小赛斯曼先生,德国的法杖在霍格沃兹可用不上。你的眼睛跟你外婆的一样。当年她到这里来买走她的第一根魔杖,这简直像昨天的事。十又四分之一英寸长,葡萄藤木做的,它自己主动跳出来选了主人,杖芯是凤凰羽毛,是一根施魔法的好魔杖。”奥利凡德先生走到当康跟前,银白色的眼睛带着笑意。“你母亲就不一样了,她喜欢冷杉木,十四英寸的魔杖,很少有女孩子会选那么长的,杖芯是约翰尼君的头发,那是我年轻时去弗尔德贝格山遇见的一位友善的朋友赠予我的礼物,哦,他可听不得数萝卜这个故事。你呢,我的孩子,你的魔杖会是什么样子,让我们来看看…………”
“……事实上,先生,我好像知道我的魔杖在哪里了──”当康举起手,纸盒山的深处飞快的奔出一只盒子,如同石猴出世一样破盒而出。那根魔杖急不可待的跳出盒子之后又故作矜持的停顿一下,才朝当康热情的飞来,讨个贴贴。
“哦,这是─这是那个中国人──”奥利凡德先生扶了扶老花镜,他似乎想起了什么。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应该是我爸爸给您的材料做成的魔杖。”当康自豪的说。“我爷爷亲手种的迷毂树和我爸爸的头发。”
老头点了点头:“是的,那个中国人就是这样说的,我记起来了,他当时和纽特一起来的,说他的儿子刚出生,但他们一家就要离开英国了,小家伙未来可能会作为一个小巫师回到英国这条对角巷。所以他要来给他的儿子准备一根魔杖,留给十一年后的小男孩来拆封惊喜。挥挥看,男孩,试试你父亲给你的礼物怎么样?”
当康看了外公一眼,见他颔首同意,才轻轻动了动手腕,挥动这根十四英寸长的山海经版魔杖。一阵清凉的风自他为中心席卷了整个小店,带走了所有的灰尘,乱糟糟的纸盒山仿佛有一双看不见的手整理一般有序的依次摞好,魔杖店口的招牌也恢复如新,褪色的软垫恢复了鲜亮的紫,橱窗玻璃光洁得闪闪发亮,一串藤蔓雅致的攀在门楣上,开出簇簇花朵,是白蔷薇。
“好,好极了!”奥利凡德先生吃惊又感动得摘下眼镜擦了擦脸,“这是我见过最般配的一对,你带它走吧,十一年前你父亲已经为你预付过魔杖钱了。”
当康跟着外公走出魔杖店,门前立了一对被这场适配惊得呆头鹅一般忘了进去的巫师父子,他回以乖巧的微笑礼貌问候然后离开。
走出好几步才悄声问塞斯曼先生道:“我这样买魔杖是不是不太正常啊?”
“没有,孩子,正常的不得了──”德国外公铿锵有力的回复,“等你的法杖做好了,你回家试的时候就知道,它绝不会比你现在的魔杖要差。”
当康捂嘴偷笑,老人家又和爸爸攀比起来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男性长辈之间,总是有一种奇怪的胜负欲,导致他们不能和谐共处,甚至有时候严重到听不得提起对方。
他们在一家名叫丽痕的书店里买了当康上学要用的课本。这里书架上摆满了书,一直到天花板上,有大到像铺路石板的皮面精装书;也有邮票大小的绢面书;有的书里写满了各种奇特的符号,还有少数则是无字书,还有一些一看书名就很不符合社会主义接班人身份去读的魔法咒语书。但就算是看上去最黑暗邪恶的书都还没有外公书房里的一本普通手记威力惊人,当康对这家店反应平平。
接着他们去买了一台计量药品的质量很好的天平和一架可折叠的黄铜望远镜,随后光顾了一家药店,当外公向柜台后边的营业员买一份标准剂量的各种药粉时,当康对于魔药的所有幻想全都破灭,他尽量控制自己在嗅到这家店散发的臭鸡蛋和烂卷心菜叶的刺鼻气味时不要呕吐,仔细辨认地上摆放着一桶桶黏糊糊的东西,顺墙摆着一罐罐药草、干草根和颜色鲜亮的各种粉末,天花板上挂着成捆的羽毛、成串的尖牙和毛茸茸的爪子,结果发现自己好多都不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