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娃娃严肃地举高伞,尽力为他撑着。
宁时亭伸手接过伞,另一只手仍然隔着银帕握着他的手,说:“走吧,先不回去,我们四处转转。”
“今天是公子大喜的日子,公子不想先去婚房么?”
听书问他,又想了想,给他找了一个理由,“好吧,王爷现在不在,婚房去不去也不是很要紧的事情。公子应该多走走,你身体不好的,我先带您熟悉一下王府,以后所有人都要听公子的。”
众人屏退,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一高一矮,不像主仆,反而像一对兄弟。
听书走在他身边,叭叭地跟他介绍:“这儿好大的,我来了两个月还没摸清楚,公子,您身体差,南苑后边的猎山就别去了,那里头有七座仙山,什么飞禽走兽都有,您又不会仙法……”
宁时亭安静地听着。
过了一会儿,听书说得口干了,暂停下来,跑去池塘边掬水喝。
身后人轻轻说:“听书,找人把我的东西搬到东边书房里去吧。”
听书回头,看见宁时亭手执白伞,微微仰头看着青色的天幕。
雨伞挡不住细碎、密集的雨雾,薄薄的一层水珠覆盖了他的头发。轻薄的一层白雾坠在发间,让人想要伸手拂去。
“公子喜欢看书,想住在书房边,当然可以。可是王爷说了,府上人不能再礼遇上怠慢您,头一夜至少得去婚房睡。不然等王爷知道了,府里的下人都要脱层皮。”
听书有个好处,就是别人做什么,他从来都不会问理由。
当遇见宁时亭的时候,这条就变成了铁律——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听书自己会给他找解释,并且坚定不移地相信着。
这样的性子容易被卖,而他的确也是作为珍惜的冰蜉蝣精,在仙界被人转卖了无数次,最后才被宁时亭捡到的。
听书喝完了水,重新回到他身边。
小孩伸出手,想要像刚刚一样牵住他的手,可是看着他藏在珠翠金纱网后面的神情,又想到了什么似的,将手缩了回去。
宁时亭向他递出银色的手帕。
还是刚刚那条,银丝织成。
仙洲所有人都知道,晴王顾斐音不爱法器,不爱奇珍异宝,唯独对银器情有独钟。晴王府上,大部分陈设都是银器。
但是宁时亭是个例外。他是晴王的身边人,但是从来不碰银器,连赏赐的银甲胄也不穿。
别人也不知道为什么。偶有听闻,也只知道,说晴王身边这位小美人是鲛人与凤凰的后代,极美,也极爱美,觉得银太朴素。所以晴王也准许他保留自己的偏好。
听书低头看那一方手帕,纯银线做成的帕子如同月色,只是现在留下了非常明显的手印。
沉黑的,让人觉得触目惊心。
宁时亭的手洁白修长,握着走了这么一会儿,连薄汗都没有出。
可是他碰到的地方就像是被毒虫爬过了,留下一片触目惊心的黑色痕迹。
“帕子丢了吧,你要是想牵着我,牵我的袖子也是一样的。”
听书看了看手帕上的指痕,伸手把银帕叠了叠,将干净的一面翻到上面去,重新牵住他的手,喜滋滋的。
“我不丢。别人画手帕,画扇子,要费力磨墨,还要挑选缎面。可是公子只需要银帕,以手作笔,就能画出点墨江山。我要把它藏起来,不许任何人看。”
*
落雨顺着房檐滴滴答答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