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二章 滚滚望江东逝水

魔临 纯洁滴小龙 3141 字 2个月前

或许,

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成为老田那样子的人,他也没想去成为;

但不可否认的是,

往往在这种时候,想到他,总能让自己获得心安。

擦完脸,将毛巾丢给身旁的婢女。

郑侯爷跨出房门,

用力吸了一口清晨新鲜的空气,

倒是没有什么豪气顿生,也没有迎难而上的万丈雄心;

反而有些埋怨,

唉,

哥,

你西行得太急了,

你要是现在还在这儿,那我心里,可就真的一点都不慌了啊。

他以前养兵自重,老田知道;

他收留了野人王,老田知道;

他脑后有反骨,不喜欢跪人,老田也知道。

如果老田还在,预言的事儿对其他人不能讲,但对老田,是能讲的。

老田会无奈地摇摇头,

道一声:

就这点出息?

他答一个:是,就这点出息。

行,

带你去灭了他。

他相信老田会的,正如当他得知是赵九郎促成杜鹃之死后,毫不犹豫地在登基大典的当晚就去杀了赵九郎一样。

……

貔貅,被阿铭他们提早带回去了。

郑凡和剑圣都骑着马,出了上川县城后,一路向东。

剑圣归心似箭,虽然日子上算得还是来得及的,但这种事儿,怎么可能真的掐上准确的日子?

口头上曾说过,反正不会是第一个,下次再陪也是一样的,但毕竟是第一次当亲爹,早早地回到自己妻子身边,多陪几天,也是好的。

这一点上,郑侯爷也很理解,剑圣这次是没得说的,帮了自己大忙,说句不好听的,西平街那次,要不是有剑圣强势出手,从一看开始就震慑住了李良申,就一个李良申,其实就足以让赵九郎翻盘了。

而且,归程时又和自己耽搁了好些日子;

所以,郑凡这次也是闷头赶路,没整什么花活儿。

很快,

二人就到了望江边。

倒是剑圣有些不好意思,这不是战时,他清楚这位平西侯爷平日里的生活格调,那是能趴着绝不坐着能坐着绝不站着;

所以,他开口道:

“寻间馆子,吃点热乎的吧。”

“好。”

望江边的渡口不少,不过这会儿江面已经开始结冰,人已经可以在上头走了,理论上,带着马也是能尝试去过的,只要将马蹄给提前包裹一下。

当然了,现在冰面还不够厚,走上面过就得做好一不小心就掉冰窟窿里喂鱼的觉悟。

渡口里的馆子吃食也简单,热汤加饼子是主流。

让郑凡有些意外的是,老板还问要不要带馅儿的馒头,萝卜丝馅儿的,说是从奉新城那里传来的吃食。

郑侯爷笑着要了八个馒头,外加一盆汤以及一些小菜;

另外,额外给了点赏钱,让馆子里的小伙计给自己和剑圣的马包上马蹄。

随后,

就坐下来等着吃食上桌了。

“过了江后,咱在路上碰到哨骑或者哨卡时,可以直接换马,速度就能更快一些。”郑凡说道。

望江以东,就是他平西侯府的地盘了。

“嗯。”剑圣点点头。

“对了,你想好你孩子取什么名儿了么?”郑凡问道。

剑圣摇摇头。

“没想?”

“想是自然想了,但等孩子出生前,就没有真的想好的时候。”

“那倒是。”

剑圣犹豫了一下,倒是没顺势问出:你呢?

瞧着人家陪着自己赶路的份儿上,还真不好意思再开口挖苦。

谁晓得郑侯爷自己则主动开口道;

“我那儿有不少好名字备着,等到了家,我拿出来你选一个。”

“好。”

很快,

热腾腾的馒头上来了。

带馅儿的馒头,且执拗地称之为馒头而不叫包子。

这本来是郑侯爷的执念和要求。

到了这一世后,这个称谓已经流行起来。

平西侯府治下的百姓,日子过得一直是很不错的,从盛乐城到雪海关再到现在的奉新城,毕竟,郑侯爷不穷奢极欲,魔王们除了阿铭喝酒费点钱,也不纸醉金迷,由此构建起来的上层体系,真的可以称之为朴素。

再加上四娘和瞎子联手打造的底子,三儿和阿铭的作坊产出,商业的开发,最后是每次打仗都能赚得盆满钵满基本没打过什么亏本的仗,所以,这个构建于军事生产兵团模式的军民体系,在小日子上,过得很好。

馒头,这就叫馒头,带馅儿带肉丝,那也叫馒头,啥,你说这叫包子?

呵,

哟哟哟,你那儿日子过得得多艰难,居然叫这玩意儿包子?

馒头,成了平西侯府治下百姓地域优越感的体现,也算是无心插柳之下的一种品牌效应。

苟莫离就曾感慨过,

小小的一个馒头,却带有一种真正的大智慧大布局,这以后,靠这一道吃食,得能吸引到多少流民投奔晋东的平西侯府啊?

甚至日后扯旗开干,得多少百姓盼着平西侯爷能早点打进来,大家顿顿吃这种馒头。

野人王这还真不是拍马屁,是发自真心实意地佩服,可问题是,这称谓真的只是郑侯爷对上辈子乡愁的些许执念。

但现在,隐约有种将要成为明灯的趋势,就像是灯塔,只不过灯塔的顶端,放着的是馒头。

咬了一口,

郑侯爷眉头一皱,馅儿少肉丝儿也几乎无,也没拌点儿猪油,这吃起来,有些寡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