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娘贼,这厮也不看看自个儿到底什么尿性,竟然还想娶我闺女,我呸,狗腥臊的野蛤蟆,也敢做他娘的春秋大梦!”
张达隶属于丁豪那一镇,是一个什长,驻地本就在奉新城外头,且因上一场战事刚结束没多久,军士正处于逐批次休假。
标户制度平日里所维系的常备军并不算多,承平时期,标户男丁是可以从事一些其他生产劳动的。
可以看出来,这个张达虽然年纪不小了,但脑子,是真的有些不好使。
王爷都驾临于此了,这事儿可谓是惊动到了真正的上头,竟然在此时还将自己的所作所为完全抖落了出来,没丝毫悔意,甚至,还觉得自己占着大理儿。
当然了,真脑子好,就算要拆散自己女儿的婚姻和所谓的私定终生,也不会傻乎乎到整出这种事儿来。
“你呢?”
王爷问下面的那位野人。
“回……王爷的话,我叫冒山。”
“本王问你事儿。”
“我来……来提亲。”
院子里,确实散落着一些糕点,还有两匹布。
糕点,是奉新城最贵的一家买的,做的,是据说平西王本人喜好的口味,不那么甜,也不会那么腻,卖得还贵,百姓们大部分不会去买它家,因为百姓们还没到甜腻了的程度,糕点不甜,叫糕点么?
布,是乾国江南来的,由乾国商队拉来,价格同样不菲。
要知道在这个年代,这种布,其实是可以充当饷银发放给士卒的,偶尔也是财富的计量单位。
这些东西,对于王府来说,自然不算什么;
但对于普通的标户之家,对于眼前这位跪伏在地上且伤痕累累的野人标户而言,绝对是掏空了家底。
再看看那边泪眼婆娑的小娘子;
显然,故事差不离就是二人不知道怎么的,认识了,而且还互相看上了,私定终生那事儿干没干呢,不晓得,但彼此肯定是“恋爱”了。
这位野人青年,就上门来提亲;
后果是,被小娘子这操持着晋地口音的父亲喊来了帮手,扒了衣服吊起来狠抽。
单论事情的性质,谁对谁错,一目了然;
毕竟,不是这叫冒山的野人青年摆什么盛气凌人的谱儿想要“强买强卖”。
野人,在王府的整个体系下,位于燕、蛮、晋之下,他们不被人欺负就好了,哪里还有胆量去欺负别人。
这时,
陈道乐急匆匆地跑了进来,给郑凡行礼。
他的差事,就在这方面,协调和处理标户之间的矛盾和关系。
奉新城有两套司法体系,普通百姓人家犯法和标户犯事儿,分不同的衙门管,这么做的主要目的有二,一是能更好地管理这个生产和战争兼具的组织,二则是为“标户”提升政治待遇。
陈道乐就是这个衙门里的主事之一。
“陈主事。
“王爷,属下在。”
“军士私下械斗,罪当如何?”
陈道乐马上回答道:
“当斩!”
张达整个人一下子愣住了。
他那几个同样是军中人的帮手,也都露出了惊恐之色;
张达的婆姨更是被吓得昏厥了过去,小娘子也有些目光发呆。
这不是王府律法严苛,事实上,大燕军中,本就有这个法律,一支军队,最怕的不是敌人多强大,而是内在的不团结,士卒私斗,本就是大罪,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营啸。
这时,
叫冒山的野人男子开口道;
“王爷,不是械斗,是我丈人……丈人说这是他们张家的风俗,姑爷第一次上门时,得被丈人打一顿,吃了打,记了打,以后才不会欺负家里的闺女。
我……我们是说好了的。”
郑凡的目光,微微眯了一下。
这个野人青年,很不简单。
首先,一口流利的夏语,就已经很有能耐了。
王府麾下的野人军队,早先是收纳的雪海关以北的野人部族,并非是天断山脉里那些靠着晋地的熟野人部族。
其实,熟野人部族已经不能算野人了,因为他们可能早就说的是夏语,却压根不会说野人语。
早些年,搁苟莫离崛起前的那个时代,会说夏语的野人,往往能在往返晋地和雪原的商队里混一个不错的位置,苟莫离最早就是干这个的。
再者,他被绑了,结果能有一群野人袍泽拿着刀,要来救他,证明这个冒山虽然年轻,但在袍泽那里有很高的威信。
最后,就是这临场反应了。
打,已经被打了,恨,应该恨吧,任何一个大老爷们儿被这般羞辱抽打,怎可能咽的下这口气?
但他……
“冒山。”
“属下在。”
“你让孤想到了一个人。”
冒山不敢跟着说话,只是低着头。
“让孤想到了,金术可。”
“属下怎能和金大将军相比,属下……”
郑凡目光落在了那边跪着的张达身上,道:
“是这么回事儿么?”
张达是蠢了点,但并不是个傻子。
在掉脑袋和认亲二者之间权衡时,他还是能分得清该选哪个的,尤其是王爷刚刚所说的“金术可”,这是怎样的一种评价?
如果说王爷是黔首崛起的神话,那么在晋东,王爷之下的另一个神话,就是金术可创造的。
刑徒部落出身的金术可,一步一步走到了正印总兵官的位置,身上还有大燕的爵位在,搁以前,真的让人难以想象。
“回王爷的话……是……是这样的……是……”
大家都知道这是骗人的,
但问题是,
你得看那位被你骗的人,他愿不愿意。
“这次调兵去范城,你在呢?”郑凡问道。
“回王爷的话,属下在。”
“现在,还能去么?”
“能去!”冒山坚定道。
“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