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的语气让孟厌乍然方寸大乱,他下意识摇头否认,“不是。”
脸上的血色渐渐褪去,脑子忽然清醒了过来。他自以为掩饰地很好,原来谁都看出来了。
那纪戎也看出来了吗?会反感、厌恶、恶心吗,会像得到了一件新奇怪异的玩具一样肆意炫耀吗?会笑着拿起他廉价的喜欢刺进他的心脏叫他认清自己吗?
会把他赶出去吗?
就像他曾经遭遇的一样。
他太缺爱了,因为从来没有感受过正常的、健康的情感,所以一点点好就能叫他沦陷,无论对方给予他的是爱情、友情、怜悯、同情,抑或是带着虚情假意的戏弄。
这么多年了,他好像还是没变,一直是一只丑陋不堪的流浪小狗,只要有人弯腰摸摸他的头,愿意要他,他就会颠颠地跟着那人回家。
“你们已经是好朋友了?”是烤好肉的萧远岱端着盘子走来,打趣起同进同出的孟厌和杨羽。
“不是!”好朋友三个字叫孟厌浑身发抖,他失声否认,猛得站起身,吓了众人一跳。
“诶不是就不是,别激动。”萧远岱打着马虎眼把不明所以的杨羽拎走,又回头扫了眼孟厌重新被遮盖住的小臂,面色如常。
孟厌僵立着,像被谁夺了魂。
“那我们从今天开始就是好朋友了?”恶魔般的低语涌到他发痛的脑子里,在经年累月的噩梦加工之下愈发可怖。
曾经也有人调笑着摸了摸他的头,在暗巷里,朝睡在纸箱上的他伸出手,将他带回家,管他吃穿冷暖。
“那我们从今天开始就是好朋友了?”
“是啊!”他听到了自己满心欢喜的回答。
“要怎么证明呢?”
问完这句话后,那人咧着嘴沉思片刻,举起手里的铁质订书机猛得按在他的耳朵上,叫他痛得满地打滚。
“呀,小狼崽子,嚎什么,哭起来丑死了,不是你说的,我们已经是好朋友了?”
“不是你说的,景哥对你最好、最喜欢景哥了?那你还跑什么?”那人不满地叼着烟死死钳住他的胳膊,给他纹上洗不掉的标记。
“啪”的一声,清脆的耳光叫他无谓的挣扎停了下来,呛人的烟味喷进他的嗓子眼里,恶劣的笑中滲着哑,“带着哥哥的标记你能跑去哪儿?我全名,薛景,把你拐走的薛海明就是我爹。”
“那天我是去暗巷里抓你的,你说好不好笑?”
残缺的兽耳又开始疼了,神经连着心脏,将他唯一的一点幸福卷进惨痛的教训里绞成残渣。
孟厌白着张脸,用力抠着手腕内的纹身。
钝钝的痛浮在皮肤表面,指甲前端被修剪得圆润整齐。
还是不一样的,纪戎会捉住他的手戴着眼镜给他剪指甲。
纪先生是个顶好顶好的人,是他与顶好顶好的纪先生不般配。
幸好还没有承认,幸好还来得及。
原本打算好的,为了暂时借住一段时间而尽力表现得正常、礼貌,从什么时候起这样的伪装变成了习惯,他怎么装乖装得自己都要信了。
固执地记着越欠越多的账,每天都在为离开时的一点点形式上的体面做准备,怎么突然开始肖想起不切实际的东西?
如果现在改正,是不是还来得及?
“怎么了厌厌,是不是冻着了?”
熟悉的声音传来,满满都是担心,温热的手背贴在他的额头上,带着点炭火味。
孟厌挥开了纪戎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