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默还是头一回被这么多人夸,都有点不好意思了,很高兴,可一看自家媳妇冷着脸,心里咯噔一下。

她怎么……怎么好像生气了?陈默心里七上八下,碗里的叉烧面顿时不香了。

他把叉烧夹到董思思碗里,董思思皱了皱眉,没好气地看了他一眼:“做什么?夹回去。”

陈默只得又夹了回去,他完全不知道自己到底错哪儿了,但他能肯定,自己一定是有做错的地方。

董思思:“吃,别说话。”

男人乖乖地把叉烧面吃得干干净净,连汤都喝完了,还把自己媳妇吃不下的那点也包揽了。

董思思不高兴,陈默心头就跟压了块石头似的。

走路时,他总忍不住目光往媳妇那边瞟,不时把手放进口袋里,终于在上了船之后,等她往中舱的竹床上一坐,他就把揣了一路的宝贝拿了出来。

男人看着她,耳根发烫,有点紧张,又有点期待地说:“送、送给你,我觉得这个,你戴起来肯定很好看。”

那是一只景泰蓝珐琅手镯,是陈默卖完那两百斤冬笋后,特意用换来的钱买的。手镯青翠底,上面用金线细细地勾了祥云纹,乍眼看上去颇有几分玉镶金的味道。

董思思的首饰随便一件都是六位数起步,要是从前,这手镯搁在她面前,她连看一眼都嫌浪费眼神。

她心想,真土。

然而,当她抬眼看着陈默,看到男人那双漂亮的琥珀瞳仁里,满满都是她一个人时,鬼使神差地,她朝他伸出了手腕。

陈默眼神都亮了,高兴地笑了起来,把手镯放到她手心里。

董思思:“……”

“你是呆瓜吗?”她瞪着陈默,“给我戴上啊。”

这榆木脑袋!到底是开窍了还是没开窍?知道赚了钱买礼物,不知道要亲手给她带上吗?

她刚才一定是脑子抽了,才会把手递给他!

“对对,帮你戴!”陈默手忙脚乱地又把镯子拿回去,紧张得手指都有点抖,弄了半天才把那精细的扣子打开,捧着董思思纤细的手腕,认真又郑重地扣了上去。

喀嗒一声,手镯重新合圆,戴在了董思思的手上。

营业员和陈默说,送镯子,就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意思。于是,原本还在发卡、耳环等等之间犹豫的陈默,二话不说就选了镯子。

雪肤翠镯,相得益彰,可惜有一道显眼的红痕。

陈默这会儿才想起来,刚才在救人的时候,他一时情急,抓了董思思的手,这红痕肯定就是那会儿留下的。

他知道自己力气重,所以公社里尽管很多人嫌恶他,却始终没几个人敢真的跟他打架,因为谁也扛不住那双能手撕野猪的手。

陈默顿时悟了,慌了:难怪她生气了,都还没领证,就把人给抓伤了!

“是不是很疼?”他捧着董思思的手,心疼又自责,“我、我不是故意的,你打我吧,打到消气为止……”

“我打你?”董思思又是好气又是好笑,“我打你,是不嫌手疼吗?”

陈默常年捕鱼,驶的是老连家船,将近十米长,是能容纳几口之家的,全手动,如果没有发达的臂力,是没法在风浪中驾驭这种船的。

这男人的力气,也是从长年累月的海上搏斗里练出来的,可想而知,身上肌肉有多硬,刚才一个人抬伤员的时候,又震惊了多少人。

就是他乖巧坐在她跟前,任打不动,她跟拿手磕石头有什么区别?疼的还不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