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14章

董思思哈哈大笑了起来,拍了拍他手臂:“走吧,纯情少男。”

两人回到陈家村,村里不少人都养了狗,之前董思思嫁过来之前很少出门,就是因为直到农村人家大多养狗的,而她那便宜叔叔因为有鼻炎,所以家里没养狗,她才不用担心。

这年头养狗都没有拴住的,到处跑,但一看到陈默,就都纷纷避开了,像是看到了什么猛兽一样。

董思思把下巴搁在陈默肩膀上,懒洋洋地说:“可以啊,人形驱狗机。”

这词对陈默来说很新鲜,但他大概听懂了。

从前只有他亲自养大的旺福会亲近他,很多人说他“狗都不理”,也更加坐实了他煞星的名号,说心里不在意是骗人的,只是在意也没用,所以到最后也就麻木了。

但现在,他很高兴自己“狗都不理”,因为他媳妇怕狗,只要有他在,狗就吓不到她。

还没到家门口,兰翔就从自家门口探出头来,朝两人用力挥手:“默哥、嫂子!你们回来啦,快过来快过来!”

陈默背着董思思走进了兰家,今天他们两人去领证,兰家夫妇知道经过昨天晚上,对面陈继东夫妇肯定是跟这小两口闹上了,所以他们今天也特意早点回,还是让这小两口过来吃饭。

陈翠香正好端着砂锅经过,看到这小两口,调侃了一句:“唉哟,阿默知道疼媳妇,不错不错,到地了还舍不得放下来。”

兰志凌也笑着说:“好事儿,这样感情才好。”

陈翠香哼哼两声:“你当年背我可没背这么长的路。”

兰志凌无奈:“那我不是力气没阿默大吗?”

兰翔兰心哈哈大笑,陈默从耳根子红到脖子,这才把董思思放了下来:“我、我给三姨搭把手做饭。”

“哎,别别别,”陈翠香连忙拒绝,笑着说,“你好好陪思思得了,三姨还缺你这一手吗?”

兰翔也说:“哥,你托我办的事儿,我可都办好了,你跟我过来看看。”

兰心挽起董思思的手,笑眯眯说:“嫂子也一起过来看看吧,默哥可用心啦!”

董思思朝陈默递去询问的眼神,陈默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我今天早上拜托兰翔,去赶集的时候,看看有没有鹅苗。”

本地养鸡养鸭比较多,因为鹅比这两种家禽都要贵,大伙儿能吃上肉就不错了,农村里没几个人挑着贵的吃。

兰志凌见董思思一脸不解,解释说:“阿默想得周到,你们不养狗,总要养点别的来看家。”

董思思一下子就明白了,南方这边看家一般是用狗,但在华国别的省份,也有不少地方养鹅看家,甚至有的地方还代替警犬,配合警察一起巡逻,保护地方安全。

兰翔走了三个镇,特意挑了五只个头大的狮头鹅苗,全都给买了回来,放到了院子里。

狮头鹅是最大的鹅品种,一般都能长到十二三公斤,要是养得好,最大的能到二十来公斤,展开翅膀后长度能到将近两米。

而其中,最神奇的地方在于,因为鹅眼的构造特殊,所有东西在它看来,都是微小的,所以它非常有自信,总觉得自己一口下去吞掉对方,干架从不退缩。

因此,大鹅的战斗力,可比狗强多了,牙尖嘴利,一嘴巴咬住后拼命拧,能疼死个人。有它的地方,村霸的名号绝对落不到狗子头上,别说狗和小孩,大人看到成年鹅,都不敢轻易惹的。

兰翔气哼哼地朝陈默说:“哥,我今天在二楼可瞧见了,今天你和嫂子出门之后,那俩狗东西在你们屋前面鬼鬼祟祟,要不是你换了门锁,他们肯定要进去偷东西了。”

董思思皱了皱眉:“这两人还真是贼心不死。”

几个人已经走到院子外面,陈默看了一下鹅苗,估摸了一下,说:“以后我带这些鹅去滩涂,让它们在那儿找吃的,能长得快一些。”

他自己亲手做的门,挑的是山上能找到的最结实的木头,门锁也是他自己亲手弄的,有信心不被伯父伯娘撬开,但他平时要出门干活赚钱,媳妇留在家里,要是那两人天天过来骚扰,肯定会坏了她心情。

有了这些鹅,到时候他在自家屋前围圈栅栏,让鹅守着,伯父伯娘如果一靠近,就会被鹅咬,也就不会来烦他家了。

滩涂是海边的潮浸地,在潮汐下,一些细小的鱼虾螃蟹,会被冲到滩涂上,沉淀的泥土也很肥沃,要是能在滩涂上放鹅,可比喂饲料糟糠强上不知多少倍。

平时没人这样放养鸡鸭,是因为滩涂不是什么人都能上去的,边缘没什么可吃,要是走得靠里面了,万一人陷在里面,像沼泽那样,那就有危险了。

陈默倒是不怕,因为他有经验,附近十几里地的滩涂带,他都非常熟悉,如数家珍。

晚上大家一起吃饭,董思思夹菜只夹离自己最近的,陈默之前就发现了她这个习惯,于是一开吃的时候,就先替她夹菜,引得兰家几口又是一阵调笑。

兰翔打趣道:“嫂子,咱哥这就属于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董思思抿唇笑了笑,陈默又闹了个红脸,瞪了兰翔一眼:“就你话多,我捧手里才不会摔着。”

他媳妇太瘦了,背着都没感到多少重量,他要是这都抱不稳,他直接一头撞到豆腐里去得了。

兰翔朝他挤眉弄眼,在遇上嫂子之前,他默哥什么时候脸红过呀?出门后就是整一个大冰坨坨,回到他伯父家又是哑巴软柿子,狗都吃得比他好。

陈翠香又朝董思思说:“思思,这也快过年了,我看,你俩过来跟咱们一起吃得了,也热闹些,不用对着陈默那伯父伯娘。”

她没有问陈默,因为她知道,这小两口里,拿主意的肯定是董思思,就算她问了陈默,陈默也是要看董思思的意思的。

董思思也喜欢兰家,干净、温馨,于是点了点头:“好。”

陈默高兴地说:“谢谢三姨,我待会儿把屋里的腊肉拿过来,之前我抓了兔子放在海洞,还没拿回来呢,明天也一起送过来。”

陈翠香故意板起脸:“你这孩子,拿三姨当外人呢,还怕三姨家里不够吃的?”

这年头哪家的钱粮都不是大风刮来的,就算兰家把陈默和董思思当成家里人看待,陈默也不愿意白吃的他们的,否则良心过意不去。

可他嘴笨,三姨都这么说了,他要怎么劝三姨呢?

就在他绞尽脑汁想办法,打算先假装应下,然后回头偷偷把肉塞给兰翔时,董思思就开口了。

她笑吟吟地看着陈翠香,说:“其实是三姨做菜太好吃了,我想吃红烧兔肉,陈默他就只会烤兔子。”

“哎呀你这孩子,真会说话!”陈翠香笑着说,又朝陈默说,“这下三姨不收都不行了。”

董思思这么一说,就不是陈默给兰家送兔子了,而是他媳妇想吃红烧兔肉,所以他请陈翠香帮忙做,一句话大方又得体,还拉近了彼此的距离。

吃过饭之后,陈默和董思思准备回对面,陈翠香想起明天算是他们结婚第三天,于是问:“你俩明天回门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吗?”

这个问题下午陈默就问过董思思了,于是他说:“不回了,后面再回。”

结婚后,夫妻一般是在第三天回门,也有七天、一个月后再回门的。

董思思那叔婶,在公社里也是出了名的奇葩,而且董思思爹娘也早都不在了,其实回不回,大家都理解,陈翠香倒是想着不回更好,不然回去少不了受点气。

但她毕竟不是这小夫妻的亲娘,而且要是不遵循传统,就总有喜欢说三道四的,拿这点事在茶余饭后乱说。

“也好,到时候你们回去之前,要是缺点什么,就跟三姨说,三姨给你们准备。阿默你也别跟三姨客气,三姨和你兰叔,跟你爹娘是什么关系?还跟我们客气就不对了。”

陈翠香又说:“从前你一个人的时候,让你过来你不愿意,怕什么拖累我们,但现在你娶媳妇了,你一个小伙子,很多事情没经验,想不周到的,最后委屈了媳妇可不好了哦。”

现在媳妇就是陈默的软肋,这话简直把陈默拿捏得死死的了。

果然,陈默点了点头:“三姨,我知道了。”

陈翠香终于放心了,这才放这对小夫妻回去。

陈默和董思思并肩走着,五只小鹅跟着他们后面。

刚才他没有告诉陈翠香的是,他和媳妇会去董家村,但不会带任何东西,因为去那儿不是为了回门。

董思思转过脸,看着陈默:“你没有什么要问我的吗?”

陈默想了想,问:“明天早餐,你想吃啥?”

董思思一愣,忍不住笑了起来。

奔走了一天,中午又没睡觉,她有点困和累,挽着陈默的手臂,把大部分重量都挂在他身上:“呆瓜。”

她又说:“都行,你看着做。”

反正他厨艺不错,对她口味,刚才在兰家说他只会烤兔子,也不过是场面话,为了让陈翠香把兔子收下。

她本以为陈默会对她好奇,会想知道为什么她能救人,想知道回董家村不为回门,那应该是为了什么。

可这男人什么都没问,不管她说什么,他都不会拒绝,对她千依百顺。

“方美娟不仅对我很差,对我娘也是。”董思思慢慢地说,“方美娟想用三百块就打发我,想得太美了。”

原身就是被叔婶虐待致死的,原身亲娘身体差,跟这家人也脱不了干系。

她占了原身的身体,用了原身的家财,原身的仇,当然也是她来报。

死亡不是最痛苦的,活着受苦才是最大的惩罚。

既然方美娟最爱的是钱,那就做她的羊,三百块不过是第一波,她要留着那奇葩的一家子薅毛,等他们差不多攒到一笔钱了,她就带着陈默回去找理由收钱。

她看着陈默,问:“你会觉得我很坏吗?”

陈默马上摇了摇头:“不坏,这是他们欠你的。”

董思思笑意更深:“那你伯父伯娘呢?”

陈默毫不犹豫地说:“他们也欠我的。”

董思思点了点头:“孺子可教也。”

陈默心里很高兴:被夸了。

两人刚进门,伯娘梁晓敏正从屋里探头探脑,一看见这侄子侄媳妇,就恨恨地瞪着他们,却没敢再说什么。

董思思昨晚威胁的话还在梁晓敏耳边回响,这侄媳妇一张小嘴也厉害,死人都能叫她给气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