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雅的贵族气质被弟弟磨得一点都不剩。江知秋完全忘记了当年第一次见到弟弟被救出来时,自己曾发誓做个暖男。

连着好几天,江知秋的搜索记录都是:“打弟弟算家暴吗?”“打弟弟的什么部位伤情鉴定最轻?”“可以打弟弟吗?”“断舌草存在吗?”

受不了弟弟的鬼哭狼嚎,狠狠地揉了揉弟弟的头也不能让他改掉大半夜发情乱叫的习惯,江知秋退让了,他准备去酒店开了个房。

那时候他深刻地意识到了什么叫做,要想改变世界就先改变自己。

还好家族企业与该酒店有合作,不管时间多晚,酒店多忙,全球各地的连锁店里,总有一间总统套房是留给江知秋的。

江知秋上了酒店的三十五楼,刚一出电梯就遇到一个长相清秀的男生正把一个男人踹出了房门,嘴里还骂骂咧咧的:“滚蛋!东西那么小也好意思出来约!金针菇前面都比你大,绣花针都比你长,给老子滚!”

约炮的?脾气还挺大?

江知秋无意管这些事,只是良好的品格让他给那位被赶走的先生留住了电梯,好让他不那么狼狈。

等人进了电梯,给江知秋道了声谢,江知秋便当做无事发生去找自己的房间。可路过那位清秀少年的身边时,被人抓住了袖子。

少年一把将人按在墙壁上,勾起江知秋的下颌,盯着那双罕见的绿色瞳孔。

这双眼极其罕见,是江知秋从母亲身上遗传下来的最显眼的特征。

饶是少年阅人无数,也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眼睛。这种绿介于蓝色和绿色之间,更准确地来说是碧色。除开眼睛,面前这人的五官,发质,身材,都是他喜欢的。

“我叫陶亭,”少年做了自我介绍,“帅哥是一个人住吗?”

江知秋没想到面前的少年看起来还挺单纯的,撩人的话术居然张口就来,不过今晚确实无聊,刚被弟弟迎头倒了一脸的狗粮的江知秋现在最是孤独难耐,便有意撩拨少年:“对,我一个人住。”

“一起?”陶亭凑上去,两人鼻头相触。

“好。”

这么有意思的男生,长相也还和江知秋的口味,那玩玩就玩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