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揾觉得奚音的演技不错,自打进了餐厅,就开始尽责的扮演起一个非常好的伴侣。
反观盛瞑。
他的演技就有些欠佳了,以前藏住了野心,而现在,不过是一个总裁位置,就让他坐不住了,也不知道这样的性子,作者是看上了他什么,让他当主角?
“吃这个。”
奚音见盛揾没有动筷子,拿着公筷给他夹了一块牛腩。
奚音也没想到这商场内的餐厅做出来的东西还挺好吃,能让他说好吃的,那一般都是很美味的东西了,毕竟别人都说他和他发小是老少爷胃了,不是好吃的根本不会吃第二口。
盛揾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碗,白色米饭上放着一块沾满汤汁的牛腩。
自打父母离世后,从来没有人给他夹过菜了。
“真的很好吃。”奚音见他没动,再次强烈安利。
他刚刚都已经干掉半碗米饭了,差点没顾及到自己的形象。
不过吃饭就吃饭,哪里还管什么形象?
吃进肚子里才是真道理。
不过吃饭归吃饭,和盛揾好好培养一样感情也是真的。
虽然他也不知道盛揾心里面在想什么,也不知道盛瞑出现在这里会不会让他多想。
但是,他也管不了那么多。
既然选择和盛揾结婚,那就说明他已经站在了盛揾旁边,虽然两人现在还没什么感情,但是都已经决定要结婚了,那现在要做的,肯定是好好培养一下感情啊。
虽然他也没有谈过恋爱,但是他发小是个情圣,他吃过的狗粮可不少,所以他有模有样的给盛揾夹菜,端茶到他面前,顺带还体贴的问道:“这菜合不合你的胃口?”
“还不错。”
盛揾将他刚刚夹的牛腩咽了下去,味道确实不错。
奚音闻言,笑的弯起了眼睛,原本小鹿一般圆溜溜的眼睛顿时弯成了两道月牙,浓长的睫羽忽闪忽闪,就好像一个迷人的妖精一样。
盛揾想,虽然他可能不太知道作者为什么会选盛瞑当主角,但是现在他大概知道他为什么会被这小妖精给攻心了。
“那你再吃点这个。”奚音并不知道盛揾心中在考虑什么,他见他夸好吃了,就是给他面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