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勾平时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沉睡着的。
能让他苏醒的触发条件只有两个,
一个是有机会可以“嘲讽”周泽的时候,
这也是为了还当初在地狱时,周老板无数次地在其耳边“哔哔”之仇。
另一个,就是有食物时。
周泽曾一度以为,赢勾之所以这么喜欢吃,是因为他现在需要海量的补充去修复自己。
后来得知赢勾以前的一些事儿之后,
周老板越发觉得,
铁憨憨很可能本身就是个吃货。
寻常吃货加懒人,吃了外卖后就堆家里或者堆床底下,然后积攒了一大堆。
赢勾好像也差不多,吃了人家后把人家的骨头就丢旁边,一不小心,堆出了个白骨王座。
在这个时候,既然赢勾“苏醒”了,那很显然,自己刚刚吃下去的蓝色晶体,应该是对铁憨憨有作用了。
周老板倒是没急着回应赢勾,而是看向黑小妞,问道:
“这是什么?”
问的这是什么植物。
“这是他自己栽种出来的,以前没这个品种的。”黑小妞马上回答道。
她能看出来,老板对这个礼物很是满意,这样来看,自家男人之前半年多的付出,都是有价值的。
“新品种么?”
“是的,不过他给它取了个名字。”
“哦?叫什么?”
“叫父爱的赞叹。”
“…………”周泽。
很显然,这个名字是黑小妞自己临时取的。
这些小细节,周泽懒得去在意了,继续问道:
“怎么种出来的?”
“用的是,亡魂当化肥。”
“亡魂?”
周老板没忙着生气。
“嗯,这半年多来,亡魂很多,有些变成了厉鬼,但大部分,都变不成厉鬼,只能很痛苦地在阳间的逗留中会魂飞魄散。”
周泽点点头,这个过程,他经历过,讲真,确实很痛苦。
有点像是把自己当作一盆水,洒在了夏天的打谷场上,接下来,就是等待着自己慢慢地被蒸发干净。
凌迟、炮烙等等这些酷刑,比起这“魂飞魄散”的过程来说,都是小儿科,甚至可以说是在这对比之下,显得是那么的温柔。
“那些亡魂会被它所吸引过来,它的茎叶会分泌出麻痹亡魂的液体,那些亡魂会在这里得到麻醉,然后再被吸收。
最后,凝聚成这蓝色的果实。
是的,我们是把那些亡魂当作了原料,但在现在的这个情况来看,其实是我们给他们做了极为人道的安乐死。”
说着,
黑小妞还从怀里掏出了一个布包,打开布包后,出现的是厚厚的冥钞。
“这是他们对我们的感激。”
很多人做事时都喜欢给自己找一些借口,以掩盖自己的贪婪的本性,但不得不说,这株植物的效果,对于那些亡魂来说,确实是如同天籁。
可以说,表子和牌坊,兼得了。
“产量有多大?”
这是周泽关心的问题。
赢勾不是什么都能吃,这个倒是勉强能吃,但在功效上,显然和龙脉以及老猴子那种层次的补品根本没法比。
如果说龙脉是一个肉夹馍,那么老猴子他们则相当于是一个肉包子,而眼前的这个,则是相当于一颗花生。
如果产量上不去的话,那么就只能当零嘴来偶尔打打牙祭。
说到产量,黑小妞有些局促地手指交叉,道:
“老板,这半年来,就结出了这么多,十二颗。”
嗯,
十二颗花生……
最要命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