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比如,一个玉碗,用上好的玉料请当时最好的玉匠师傅来打造而出;
另一个则是陶碗,且还破了一个口大口子,卖相粗鄙残破。
但若是这陶碗曾有确切记载某年某月某日李世民行军打仗时曾用这个陶碗喝过水,那这后者的价值就能直接碾压前者。
此时的周老板,就是那个破碗。
赢勾带着他,去面对轩辕剑,当然了,他们二者本是无法分割的存在,也不能真的撇下他,但看着赢勾将周老板保护起来的架势,
且又在众目睽睽之下,
周老板的价值,瞬间飙升!
眼下,就等弓弦断裂,而后四周一直观望着的且认为自己有资格上来争一争的老不死以及当代巨擘们,将会蜂拥而上,
为了
争夺周老板!
其实,周泽不是没想过自己接下来的遭遇,所以,他倒是挺希望赢勾这会儿放开他,让他先走一步。
不管怎么样,总比接下来像是抛绣球一样被一众强人疯狂争夺的好。
旱魃那个婆姨已经指着自己的鼻子说过要拿他当衣服穿了,且这会儿想穿这件衣服的,估计海了去了。
与其面对接下来的这种尴尬局面,倒不如提前死了了事儿。
这种境况,真有种宁愿一死了之也省的自己被玷污了清白的感觉。
然而,赢勾却依旧没选择这样做,哪怕现如今,他已经没办法再往上走了。
一则,
到了这个距离,赢勾的意念已经荡漾如水中花镜中月,明显后续乏力,无法继续支撑。
失去了肉身和大部分力量,相当于打仗时直接没了后勤,靠着一腔血勇和战意推到了这里,已经很是了得了,但终究无以为继。
另一方面,
则是上方一直在上面当月亮的轩辕剑,
它动了。
剑锋所指,即是赢勾!
一时间,如同引爆了一个风暴的中心点,天地气势,聚集于斯,这是真正的天地规则,是真正的至高无上的法理!
轰然之下,
周泽只觉得自己面前的堤坝在刹那间溃散了,
他看见那把剑已经向这里飞来,
越来越近,
越来越近!
…………
“唉,啧。”
宋帝王余叹了口气。
“结束了。”阎罗王包也是摇摇头。
他们是属于看热闹的一批人,毕竟还很年轻;
且估计大概率也不可能活到可以上轩辕剑斩杀名单的地步,所以,心态上更倾向于吃瓜群众,自然是怎么精彩怎么期待着来。
只可惜,人力有穷时,昔日名震上古镇压地狱、哪怕陨落了无数载岁月后依旧可以归来两次横扫地狱的幽冥之海主人,也终究要败亡于此了。
吃瓜,得有仪式感。
宋帝王余和阎罗王包二人的那刻意虚淡且极为渺小的法身,远远地对着那边的方向作了一揖。
…………
旱魃抬着头,正看着上方正在发生的一幕。
让她有些意外的是,她的心里,倒是没有因为那个男人的正在消亡而有丝毫的痛苦煎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