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过是丹麓城中的小小一隅,更不提那些权贵的府中,还有那巍峨的皇城之内,到底会是何等奢华。
总有人要说这些都是民脂民膏,光鲜之下满是罪恶,可又有多少人能拒绝这样的纸醉金迷?谢子芳自认是个真小人,但也强过伪君子,一边口中声讨,一边享受其中。
他端着茶盏,嗅了一口淡雅的茶香,满脸都是陶醉。
西越只是一个毫不起眼的贫弱小国,战战兢兢地依附重央而生,也不知有多少西越人把定居重央作为人生最高理想。谢子芳家中经商,年少时曾在丹麓住过一段时日,从此便被这座万顷雄城深深吸引。重央人自有身为大国子民的气度和矜持,对待他国商贩尤为宽容热情,会一脸自豪地介绍丹麓城里最好的去处,甚至书塾的先生看到谢子芳正值学龄,还邀他去旁听课业。书塾里的学童听说他是西越人,个个都与他交好,三天两头给他带些小玩意儿、小吃食,放课后争着与他玩耍,恨不得把重央所有的好都展现给他看。他欣悦、动容、羡慕,却也嫉妒、自卑、不甘,重央人身上总有一种由内而外、浑然天成的优越感,让他无法不自惭形秽,让他时时刻刻都在意识到,他是个西越人,他不属于这片繁华盛世。
——他的祖国永远无法拥有这样的繁荣昌盛,也永远给不了他这种昂首挺胸的骄傲。
他若想要这样的富贵奢靡,想要这样的骄傲自豪,就不能再做西越人。
他不惜叛出西越、转投颐国,不惜以色侍君,不惜卖主求荣,那么多年步步为营,如今他所向往的一切终于就在眼前,不过一步之遥。
——他如何能不陶醉。
“……谢监国,好兴致啊。”
谢子芳闻声回头,就见右相刘霆缓步走了进来,身后跟着数名带刀侍卫,其中两个跟了进来,关上了雅座的门,自觉立在一旁。
他今日是一身便服,锦衣上绣着花鸟图,腰带上嵌着金玉珠,对于重央的权贵而言是再平常不过的打扮,可对于寻常的西越人而言,都是从未见过的奇珍异宝。
同样是一国之相,可无论从哪个方面而言,都天壤云泥。
谢子芳抬眼看了看,微笑回道:“刘相在这丹麓城中日久,自然不觉有何新奇之处。然刘相可知,只这九音阁里居高临下的一眼,便是多少人想看都看不到的风景?”
刘霆不置可否,在他对面坐下,看着他亲自执起茶壶,给自己斟了一盏热茶。
谢子芳的容貌确实很美,嗓音也醇厚性感,可却太阴柔,不是重央人喜欢的那种美人。重央所盛行的男风归根结底来源于尚武的习俗,哪怕身为男子,也会被强大的同性所吸引;或者说正是因为同为男子,才会更加向往和倾慕于强大的力量感。而那些立于顶端的强势之人也无疑更加享受于征服同性的满足感,即便是那些喜欢美少年的,也是喜欢少年人的青涩稚嫩,享受于亲手调教培养的成就感。
路遥能被评为丹麓第一美人,除了自身容貌和有夜雪焕做靠山之外,也是因为他确实有本事,能在北市这种销金窟里辟出一块自己的小天地来,就算被误认是夜雪焕的男宠多年,整个权贵圈里也没人会轻视于他。
重央人认为的男子之美,是力量,是才情,是广阔的可能性,而不是谢子芳这样纯粹的阴柔魅惑。
然而这位监国大人显然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刘霆心中委实看他不起,若论眼界,谢子芳的确比西越、颐国之类的小国臣民要开阔和长远得多,可若要论器量,他还远远不足以站在重央的朝堂上。田间的雀鸟即便是看到了高远的天际,那孱弱的翅膀也不足以高飞;即便是乘风而起,骨头不够硬,终究还要随风而逝。再看他一路上位的手段,也实在不高明,在重央更不可能行得通,毕竟重央朝堂之上可从来没有这种从床上爬过来的“肱股之臣”。
放眼这重央朝堂,他又攀得起谁,谁又会看得上他?
刘霆呷了口茶水,这才开口问道:“谢监国可喜欢这丹麓城?”
谢子芳欣然道:“自然喜欢。这世上,有多少人能不喜欢丹麓?”
“如此甚好。”刘霆不咸不淡地说道,“既然喜欢,谢监国不妨就在丹麓多住些时日吧。”
谢子芳听他语气不对,笑容立时就敛了起来:“刘相这是何意?”
丹麓是名副其实的天下第一雄城,而这座雄城的财富少说也有七成集中在上城之中。光看这北市一处,那些建房的瓦、铺地的砖,店铺里陈设的金银玉器、绸缎绫罗,街上行人的衣着首饰、后面跟着的家仆护卫,扑面而来的都是金钱富贵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