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雪焕换了便服,倒不如何担心这些普通百姓会认出他来,逛得十分随意。他自然不需要采买,但毕竟是自己的封地,总该要体察一下民情。
西北民众大多身材魁梧,民风又奔放热辣,鲜少见蓝祈这样纤细清秀的江东人,反而惹眼,一路都有商贩吆喝,给他介绍西北的特产风物。
商人的眼光何其毒辣,都看得出他旁边的夜雪焕才是真正的金主,两人又关系亲密,马屁就拍得无比凶残,说他们天造地设神仙眷侣,什么百年好合举案齐眉,跟在后面的程书隽鸡皮疙瘩都掉了一地,夜雪焕却很是受用,陆陆续续也买了不少,大多是果脯蜜饯一类。
蓝祈喜甜,平日就爱这类零嘴;但若当真要吃,王府里自然有最好的,此时不过是图个好玩。商贩们也没有因为他们是外地人而乱喊价钱,生意做得很是良心。
“倒是真的改善了不少。”夜雪焕轻笑,“从前的晴市可没有这么友好。”
程书隽本以为他是带蓝祈来偷闲,闻言才知他竟当真是来微服暗访、体察民情的,顿感一阵羞愧。
“千鸣城只这一处大集,被当地几个富户氏族把控,地租贵得离谱,地痞无赖横行,百姓怨不敢言。三年前,现在的千鸣城督上任,那小子直楞,头上三把火,想要整改,又哪里斗得过那些地头蛇。几次交涉无果,还想往郡督一层上报,差点没丢了饭碗。”
既已是从前之事,当中必有转折,所以蓝祈很配合地问道:“后来呢?”
夜雪焕笑道:“当时漠北一战,童玄重伤,路遥就跑去雪鹄关照顾他。两人回来时途径千鸣城,路遥险些在晴市上被人当街非礼,你说童玄能忍么?”
“蓝少爷,你可不知道那群刁民有多悍。”程书隽听他提起这段旧事,忍不住小跑两步,上前插嘴道,“我们才四五个人,对方居然来了四五十个。童大哥伤势未愈,又挂了不少彩,幸好官衙及时来人制止。战场上没被敌人捅死,倒差点死在一群刁民手里,你说窝不窝囊?”
夜雪焕道:“路遥连夜发急信给我,说有一群刁民险些要了童玄的命,你说我能忍么?”
蓝祈想象了一下当时的情景,这换了谁都不能忍。
“我当时已是边帅,不太好插手官场之事,只能先让附近的驻军前去施压,暗中调了百名玄蜂侍卫乔装其中,支持千鸣城督整改晴市。如今晴市这块地收归官府,有专人管理,规划也是路遥帮着做的。”
夜雪焕脸上颇有讽意,“当时闹事的那批人被我直接砍了,但背后操控的几个氏族都没动到筋骨。当初我不便深涉其中,但如今既然封在了临戈郡,这些毒瘤……一个都留不得。”
蓝祈对这些官场之事并不陌生,默默听着。
西北偏远,朝中鞭长莫及,管理混乱,官家与当地氏族相互勾结,虽然资源丰厚,但官富民穷。晴市能有如今的繁荣面貌,也是因为那些地头蛇得罪了不该得罪之人,否则难改现状。
这还只是一个千鸣城,临戈郡下共十一城,情况都大同小异;想要彻底整治,只怕还需要长久之计。
蓝祈想到了那些被夜雪焕拒之门外的当地富户,上赶着来巴结,也不知其中有多少咎由自取要倒霉的。
他又想到了楚后那番关于民智开化的言论,这些地头蛇何尝不是集权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却因为只贪私利而阻滞了地方上的繁荣。
他越发能理解楚后“放权归民”的想法,若民众足够理智,能够遵纪守法、礼信互爱,这的确不失为是个好选择;但当下显然还不可能,所以他们所能做的,也不过只是顺应本心,身为上位的统治者,尽量造福于民。至于会不会动摇皇权——那是千百年之后的事,到时这天下还姓不姓夜雪都说不好,想那么多作甚。
就算楚后能看到那么长远的未来,这条路也终究还需要后人来走;何时能走到、会走成什么样,他们都无法左右。夜雪焕就是因为看清楚了这一点,才没有像楚悦之那样被吓到;他的本心永远清明,他的追求永远坚定。
蓝祈心中油然而生一股自豪之情,无论怎样的艰难险阻,都不足以动摇这个男人。
正说话间,一名布衣青年迎面走了过来。虽然步调不快,又其貌不扬,不算引人注目,但神色匆匆,与周围采买闲逛的民众截然不同。蓝祈一眼就注意到了他,前几日还刚刚见过,正是千鸣城督王扬维。
王扬维走到夜雪焕面前,俯首一揖,低声喊道:“王爷。”
夜雪焕看了他一眼,神情似笑非笑:“你的眼线倒是多。”
“……下官不敢。”
夜雪焕换了便服,倒不如何担心这些普通百姓会认出他来,逛得十分随意。他自然不需要采买,但毕竟是自己的封地,总该要体察一下民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