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沙漠骆驼...不,沙漠羊驼!

第二天上午九点钟,在其他地方,这会的阳光应该很温柔。

但赞达拉本就地处南海,又靠近艾泽拉斯的赤道,这里是热带地区,九点钟的阳光就已经非常灼热了,就像是一团火烤着皮肤在烧。

比这种遭遇更恐怖的是,你还身处一片一望无际的荒芜沙漠中。

那简直是热量加倍!

布莱克在凌晨时,警告兽人们,如果正午之前他们还找不到宿营地会被晒死,现在看来,这绝不是夸张。

热的已经脱下盔甲,就打着光膀子的雷德黑手摩挲着下巴,一脸不舍的收起迅猛龙的缰绳,取下它的座鞍,把这载着自己狂奔了大半夜的坐骑,赶回纳兹米尔丛林中去。

像是迅猛龙这样的生物,在这片沙漠里是活不下去的。

好在,这些迅猛龙都是之前那个巨魔商队驯养了几十年的,它们能找到回去商队驻地的道路,因而兽人们也不必担心,它们会在丛林中迷失方向。

雷德挥舞着双臂,驱赶着那正在嚼肉的迅猛龙,往沙漠边缘去。

“昨晚那那商队里,还有一头雷龙呢!”

他对身边的弟弟说:

“那玩意可怕极了,光是脖子就有十几米长,一脚就能把我们最好的战士踩成肉饼!行走起来和一座山一样。

只需要一头,就能把我们所有的士兵都带上。

难以想象,赞达拉巨魔们到底是怎么驯服那种怪物的。幸亏那怪物不好斗,否则就咱们这么点人,根本别想对付它。”

“确实,我们在荆棘谷时,见过那些古拉巴什巨魔的迅猛龙骑士,却没有在那里见过这些稀奇古怪的陆地巨兽。”

麦姆也在做着同样的事。

在他不远处,一群兽人也在拆下那两头庞大的恐角龙身上的支架,给这些看着恐怖,实际上脾气温顺的大个头去掉约束,把它们赶回纳兹米尔丛林去。

麦姆看着那恐角龙,说:

“这种巨兽在东部大陆根本没有。

它们的力量如此强大,肯定能用作战争!如果我们能运几十头过去,就靠着它们组成骑兵,人类的重骑兵就不足为惧了。”

“别想了。”

不远处正在用兜帽包头的布莱克,听到两兄弟的对话,他头也不回的说:

“赞达拉帝国有专门驯养作战恐角龙的驯兽师,所有能用于战争的巨型恐龙,包括战斗翼手龙在内,都是被帝国剑卫管制的。

外人根本弄不到。

而且这些巨兽性格坚韧或者狂暴,没有专门的驯兽技巧,就算是最好的猎人兽王,也休想操纵它们。

它们是赞达拉帝国独有的战争兵器,每一头都会被特定的洛阿神关注,敢打它们的主意,只会让你们的部落败亡的速度更快。

最重要的是,想找死也先得等我做完我的事。

把这些迅猛龙和恐角龙赶回丛林去,别让它死在沙漠里了,然后赶紧往面前那个废墟神殿聚集,那里的阴凉能让你们熬过最毒辣的阳光。

等到下午时分凉快时,我们再出发横跨这片沙漠。”

“横跨沙漠?”

光膀子的雷德听到这话就犯愁,他背着自己的战刀,往前方一片茫茫的沙漠扫了一眼,说:

“我真的后悔和你交易了,人类,瞧瞧你这一路折腾的。”

“你以为我愿意吗?”

布莱克瞪了他一眼,说:

“如果能轻松活命,谁愿意垮了小半个世界,跑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来拼命?不但要横跨沙漠,而且必须在八天之内完成

如果你需要提振一下精神的话,这个给你。”

海盗甩手从魔法行囊里,丢出一个用兽皮包裹的东西,就丢在雷德脚下,兽人将它捡起来,揭开兽皮看了一眼,顿时瞪圆了眼睛。

这里面赫然就是完全邪能结晶化的古尔丹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