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能这么安慰赵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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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里面,倒也没有坐以待毙,我有很努力地搞科研了。

以前我沉迷吃喝玩乐,半个月才上班一两天,论文也不着急发,专利更是懒得申请。

现在的我变了,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和必要的运动,基本都在沉迷搞科研,达到了996,直逼007了。

在我的不懈努力下,终于有国外的媒体关注到了我这个量产颇多的科学家,也渐渐挖出来了我正被囚禁的现状。

我还算年轻,人长得也可以,学术做得还不错,又被囚禁了,还是个同性恋,这些元素集合在一起,很适合做系列新闻报道。

第一篇新闻出来的时候,我的律师向我表达了他的担忧,他有点怕这会影响到我的案件审理,我对此不置可否。

第二篇、第三篇……一篇又一篇的报道终于引起了上面的注意,他们责令及时进行调查和审判,而我在进去第二百一十三天的时候,终于迎来了我的庭审。

赵星为我组建的律师团很不错,经过长达四个小时的辩驳,我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一年执行。

我已近在里面待足了213天,这意味着我可以当庭释放,剩余的几个月刑期,因为我在里面做的科研成果,也可以轻松低笑。

如果我选择放弃上诉,我立刻就自由了。

我的律师和我说明了情况,他等待着我的决定,我闻着空气中潮湿的臭味,丝毫没有犹豫地回答:“我要继续上诉。”

这个世界不是非黑即白的,别人我或许没有能力去管,但我自己,总能为我自己的选择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