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成宋熬到后半夜两点才睡,早上多睡了会儿,洗漱完出来的时候老妈带着俩小儿子已经吃上了。

他们家没人有睡懒觉的习惯,老妈十几年如一日的六点半开饭,除了他没人敢起晚,不然又是一阵腥风血雨。

你没办法改变一个精神病,剩下两条路,要么顺从,要么跟她battle。

但是天天battle余成宋也累,所以就造成了老妈觉得自个儿天下无敌、脾气越来越爆的局面。

“全家等你一个人吃饭,都十八了还不知道早睡早起,一点儿规矩都没有!”老妈瞪了他一眼。

余成宋懒洋洋地坐在了俩弟弟中间,给自己盛了晚饭,又喝了半杯水才说:“早睡早起干什么,长命百岁么?”

他抬头冲老妈一笑:“你不怕你死了我还活着啊?”

“你早晚遭报应!”老妈说。

“借你吉言,”余成宋吃了口炒豆角,咸了,“不过我没有一个人送死的习惯,而且现在也不太想死,还是得找个有血缘关系的替身,骗骗阎王爷。”

老妈脸色瞬间变得难看,下意识把余成元往自己这边拽了拽。

六岁的小崽子不像爸也不像妈,营养过剩胖的跟个肉球子似的,小小年纪眼神里就有了跟老妈一脉相承的刻薄矫情,还学着老妈一起瞪了他一眼。

余成宋还不至于对个小崽子生气,只当什么都没发生,津津有味地吃着盐多得都有点齁的豆角。

今天早上老妈还炸了盘黄花鱼,但余成宋吃不了,他鼻子太灵,鱼啊虾啊不处理好腥味他吃不下去,老妈这个手艺能把菜炒熟了都是了不起了,更别提去腥了。

谁能想到,这个家里厨艺最好的人居然是他,不说能开饭店,至少是周折雨尝过之后下跪求着他再做一盘的手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