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以前就是个普通的宠物兔,它的主人虐待动物,经常不给它吃东西,还打它,只有主人不在家的时候偶尔会有小孩打开窗子给它塞红薯吃。

兔子不能吃太多红薯,可是每次吃红薯它都觉得这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

于是蓝眼大人把它捡回来做马戏团的后勤之后,它天天给这些人喂红薯吃。

兔子有点傻,这不妨碍它觉得要给人类吃熟的,它每次都会找最好最甜的红薯给这群人吃。

后勤的其他动物都给这群可恶的人类喂一些奇怪的东西,他们恨不得去捡垃圾吃,兔子是对他们最好的,煮的红薯软糯香甜,人人有份。

小丑没来多久,第一次吃到马戏团的食物。

他捧着红薯,一小口一小口地吃,吃着吃着突然抬头,盯着兔子,轻声问道:“你想报仇吗?”

“什么?”兔子呆呆的。

“伤害你的主人……你想报仇吗?”小丑的异瞳里有黑气与银光交织,像是什么东西在挣扎:“他就在这次的参赛者里面,你想报仇吗?”

兔子一愣,似乎终于想起来“主人”,它嘴唇动了动,最后摇摇头:“最开始是他把我从垃圾桶捡回去的。”

就算后来知道了主人治好它是为了虐待它,可兔子还是一只兔宝宝的时候,奄奄一息的它被主人捡了回去治好了。

它不太记得后来的虐待,就记得主人救了它的命。

“他伤害了很多动物,你不亲自对付他,他也一定会死。”小丑紧紧盯着兔子:“你会开心吗?”

兔子呆愣愣地看着这个奇怪的“人类”,没回答他的问题。

人们都去抢最大的红薯了,小丑吃了一颗最小的,安静地坐在角落里,抱着自己的礼物盒子,指尖一下一下轻轻抚摸。

兔子端着盆走了,小丑没能从它身上摄取到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