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早,张谭在七点钟准时醒来。
他一直维持着比较规律的作息习惯,并不是很喜欢睡懒觉。不是有个名人说过么,生前何必久睡,死后自会长眠。
张谭并非有这种争分夺秒的觉悟,而是他确实没这个习惯。
起床的动静有点大,把苏莎给吵醒了。
苏莎闭着眼睛,迷糊的询问:“几点了啊?”
“七点,你今天不是不用去上课么,多睡会吧。”张谭将被子掩好,体贴地说。
“七点……”苏莎嗯了一声,没有起来。
只穿着三角裤的张谭,大秀完美身材,离开卧室,他喜欢裸睡,感觉睡觉的时候很自在,起床后也方便去洗澡。
“我爱洗澡,好多泡泡。”
哼着不知名的儿歌。
在大早上洗个澡,整个人不要太舒服,一边淋浴,一边刷牙、洗脸、撒尿,将所有繁琐的工作,一次性完成。昨晚和苏莎缠绵的时候,用力过度,累惨,导致晚上没力气去洗个澡就睡了,早起的时候身上粘粘的,不洗个澡不舒服。
五分钟的时间没要到。
张谭洗好了。
要得就是速度,要得就是效率。
今天不止是苏莎没课,他也无所事事。
然而洗完澡一身轻的张谭,还是穿上了整齐的衣服。这又是他的一个习惯了,哪怕是在家闷一整天,他也会穿着正式的衣服,从不穿肥嘟嘟的睡衣之类。他也不喜欢穿拖鞋,总是全副武装,随时做好能出门、能干活的准备。
这或许和他的性格有关系,他这人喜欢一言不合直接就干,有点急性子。
上辈子他虽然也是急性子,却并非是这种说干就干的性格,明知道要奋斗,依然懒散的混日子。这辈子享受到了最舒服的生活,不仅没有堕落,反而越来越雷厉风行了。有时候张谭自己也会琢磨。
为什么会这样?
最终他得出一个结论,就是自己两世为人,精力比一般人旺盛。
精力不旺的人往往会比较懒撒,精力旺盛的人才会一天到晚闲不住。有的人可能一天只睡五六个小时,一整天都精神抖擞,有的人可能睡到太阳晒屁股才起来,但依然时常会有犯困。
重活一回,张谭明显精力比上辈子旺盛。
记忆力、思维力、观察力、持久力,都比上一辈子要好太多。
这是他成功的又一大基础。
刚穿好衣服,准备进书房搞创作,就见卧室房门打开,苏莎穿着花格子睡衣,睡眼蓬松的走出来。
有些女生的素颜是可怕的,尤其是早上起来的时候,简直跟鬼一样。
但苏莎不是,她的素颜和上妆是一样漂亮的,上妆的时候有妩媚,素颜的时候则清纯。
张谭问:“怎么不多睡一会?”
苏莎伸了个懒腰:“我给你做早饭。”
“早饭迟点早点不妨事,我都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用管我早晨饿不饿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