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谭身材确实不错,用句俗话说,就是——衣服架子,穿什么都好看。如果长相的质量再稍微提高一点,妥妥的偶像派男神。
上辈子懒散过日子,没到三十岁肚子就起来了,加上不锻炼,身材走形。又不会穿衣服,整个人的精气神,都与这辈子不可同日而语。
气质这东西,说不清摸不着,但是确确实实能够感觉出来。没钱、没自信的时候和有钱、有自信的时候,给人的感官是截然不同的。人靠衣装马靠鞍,更何况张谭这辈子坚持锻炼,身材保持的非常好,又有苏莎天天打理他的穿着。
时刻保持最闪亮,帅都习惯了。
此时见张谭无语望天花板的样子,苏莎笑呵呵的安慰:“当然帅啦,但是我们要精益求精嘛。”
“那就穿去领华表奖的那一套吧,那天你挑了半个钟头选出来的,一定是最符合精益求精定义的一套。”
“不行。”
“为什么啊?”
“穿过的就不能再穿了,被别人看到了会笑话的。”
“谁会注意到啊,都是西服,一模一样的。”
“多少记者就整天等着拍明星的穿衣,你可不是普通人,好多记者靠着写你的新闻吃饭呢,若是发现你穿了一套相同的衣服,参加两次颁奖典礼,肯定要大书特书。”
“那就给他们书去,证明我是一个勤俭节约的新时代好榜样。”
“但我还是想要把你打扮得帅帅的。”
话题又回到了原点,张谭说:“我一直都很帅。”
“要更帅。”
“我已经帅到极限了。”
“那我也要让你超越极限,嚯嚯,就这件蓝紫色格子衬衫吧,接下来,该选择外套了。”
“……”
半个小时后,张谭的一身衣服终于凑齐了。上身是他最喜欢的休闲西服外套,浅灰色,胳膊肘部位还有棕色的补丁,里面穿着蓝紫色的格子衬衫,下身是一条韩版的休闲裤。整体偏年轻化。
既没有太休闲化,又没有很正式化,让张谭保留有大男孩的青涩,兼备成功男士的风度。
二十三岁的年纪,也的确就是风度翩翩的大男孩。
选好了张谭的衣服,接下是苏莎自己选衣服了,她现在退居幕后,已经准备在今后教书和经营庐影公司,唯一展现自己美丽的时刻,就剩下跟张谭一起走红地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