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说的「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这个解释大概就是「人和人是一样的,只是成功者更善于借助外物」。
玛索小姐姐就挺会借荆小强的物。
而阿拉伯姑娘,就不只是简单的借了。
等荆小强他们飞往乌格兰演出时,莫塞娅直接拿出了关于在伦敦收购一家顶级足球俱乐部的商业协议书。
当初荆小强真的只是顺口一说,包括后来莫塞娅代表她的兄长们提出请荆小强以他的名气参与这场需「名望」的收购案,他都觉得这事儿有道理,但自己不该掺和。
哪怕这位著名的青年艺术家的确在伦敦获得了满场喝彩,比任何他们提防的欧美白人都更适合代表这场收购。
荆小强还是不想跟中东土豪掺和太多。
主要是对于他这种在薪乡呆了二三十年的人来说,跟这种随心所欲,不按法理出牌的人治社会很难产生信任感。
甭管怎么说花旗霸道又虚伪,但欧美体系在近代史上树立了一切用法典说事儿的原则,这对于习惯了帝王大老爷的东方人的确是现代文明之光。
可他在贺兰、诺威、汉斯巡演的这大半个月时间里,莫塞娅的确还好像顺口问了他一句,伦敦几家球会哪个更合适。
荆小强还是有常识的,这种土豪收购球会,其实历史、传统、口碑甚至现有人员价值都不重要,只是要这个壳,然后就像哪个著名的大鹅土豪开启了足球金元时代,靠砸钱来重建一切才是王道。
所以当时下意识的就回应:「阿仙奴又贵又傲娇,热刺更抠门,买那个车路士啊,应该不贵……」
现在莫塞娅丢出来的协议书,就是全面接触过车路士之后,人家提出的五千万英镑收购价,呢,合同已经签了,就是让荆小强签个字立刻成为最大的个人股东!
最近有正面对话之后,莫塞娅很少说那句反正你也没多少钱了,但显然她表达的还是这个意思。
现在还是黑色面纱遮着,大大的黑眼影妆容扑闪扑闪,似乎那句只要荆小强去她家首都唱了歌就能嫁过来的话从没说过。
荆小强已经被土豪的手笔镇住了。
五千万英镑不算什么,他这一趟北美+欧洲的演唱会一共开了五十多场,平均每场有两百多万美元分红毛利,这样那样的支出税后也不低于五千万英镑。
更不用说这一路演唱会收益只是个基本保底,两部功夫巨星的电影票房分成,嗦尼游戏机、笔记本电脑的销售提成,奈克运动内衣、kg94运动鞋分成才是大头。
超过一百场的歌舞剧表演都基本不赚钱了,只是用来做平整个团队巡演的开支,更主要是培育自己在全球演艺市场的人手。
东京和薪乡演艺事务所旗下,分别已经拥有超过四百名歌舞演员和囊括了龙哥、杰哥、米高等人在内的二十多位现在跟未来巨星。
荆小强已经不是那个刚到沪海,只想赚几套房收租的老屌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