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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贡士死了,亡妻的魂魄似乎也消散了,再也没有出现过。

那么亡妻为什么要毁了这贡士的前程,还不让他活下去呢?这其中其实另有隐情。

原来是这贡士还没有成亲的时候,身边有一个小书童,这小书童眉清目秀,长相颇为俊俏。小书童陪在他身边,两人朝夕相处,日久生情,常常在赶考途中行苟且之事。后来贡士为了传宗接代,与妻子成亲,妻子就要求他与那小书童断了往来联系,贡士明面上答应,暗地里却依旧与小书童纠缠不休,最后甚至在妻子生下儿子之后要休了她,迎小书童进门。妻子当然不愿答应,一来二去,不能够如愿以偿的贡士和小书童便起了杀心,偷偷的在妻子的饭菜里拌了毒药,毒死了她。并且死后也不让她入祖坟,而是随便找了个地方胡乱埋葬。妻子即使死去也依旧心意难平,魂魄久久不散,搅扰的贡士和那小书童不得安生,最后一个疯,一个死,妻子的魂魄在大仇得报之后,也就消散了。

容初往底下翻了翻,任文让他饰演的角色居然是……那个小书童?

容初眼角忍不住抽了抽。

任文是不是对好剧本和好角色这两个词有什么误解?

这个小书童放到现在,不就是个男小三吗?他如果第一部 剧就饰演了一个这样的反面角色,岂不是要被人骂死?

他把自己的想法和疑虑在手机上告诉任文,任文却说:“哎呀,容初,你不知道,现在的腐女们爱看的就是这些!只要是两个男人在一起他们就兴奋,这个角色很容易大火的!再说了,无论什么样的角色,都要有人演啊,像你这样的气质,这样的容貌去演个男小三就非常合适!”

容初:“……”

他忽然有点想打人。

那边任文还在喋喋不休的说这个角色有多好多值得付出精力,还说总共也花不了他多长时间去拍摄,既能够赚钱,又能够出名,一举两得,滔滔不绝的一番话,简直把小书童这个角色给吹上了天。

容初听了一会儿就有点想打瞌睡,仔细想了一下,他现在还不是上辈子呼风唤雨的大明星,还只是个初出茅庐的新人,在角色上也的确没有什么可挑拣的余地,于是答应道:“行吧,我听文哥的。”

那边的任文又笑呵呵的说了几句,然后挂掉了电话。

他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觉出肚子有些饿了,起身走到厨房里打开冰箱。冰箱里满满当当的是各种蔬菜水果生鲜肉类,应该是时云庭派保姆去采购的。

容初这才想起来时云庭昨天晚上没有回来,应该是睡在公司里了。

他把肉卷倒进一个盘子里,没当心撒出来一片,那只白猫瞬间风一样的窜过去,叼起了那个肉卷就缩到了厨房的一个角落里,狼吞虎咽的大嚼特嚼起来。

吃相一点都不优雅。

容初叹口气:“饿了吧?”

在厨房里做饭的时候容初似乎听到了外面客厅里有乒乒乓乓的声音,炒菜声太大,他没有在意,直到把饭菜全做好了之后,他才忽然想到,那只猫应该没那么野,不会拆家吧?

他想到这一茬之后,忽然就紧张起来。连忙三步并作两步的走出去,暗暗祈祷那只猫可千万别出什么岔子。

但是事实证明容初想的还是太乐观了,这只“漂亮乖巧”的猫在拆家方面表现出了它与生俱来的惊人天赋。

抽纸被咬的乱七八糟的拖在地上,抱枕被咬了个洞,里面的棉花露了出来,真皮沙发上乱糟糟的全是爪印……

而罪魁祸首白猫正蹲在茶几上无辜的歪头看着他,琥珀色的眸子显得尤为楚楚动人。

然而这个时候的楚楚动人在容初眼里就充满了挑衅。

在它看来,白猫的每一丝毛发都在叫嚣着:来呀!你能拿我怎么样啊!

不屑而嚣张。

容初看到这一幕,没有动怒,反而轻轻地笑了笑,蹲下身子,眼睛瞅着白猫和蔼可亲的道:“来,到爸爸这儿来。”

白猫大概还是不识人间险恶,或者对容初没有太大戒心,竟然就这样堂而皇之的踩过雪白的抱枕,扭着屁股竖着尾巴一步一步的朝容初走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