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关系的。”绵羊冲他安抚地笑一下,“你先说。”
其实相处的次数是真的不多。
鲍勃家境尚可,脾气不错,纵使有一些不伤大雅的小毛病,在大学阶段也不妨碍他交朋友,加上他课外活动丰富,所以交友也算广泛。
他先认识的林厘的前男友——当时还是男朋友,叫徐都。
“快点!”疯子不耐烦。
“我快进入正题了。”鲍勃说。
徐都是个很聪明的人,阳光外向、爽朗大方,成绩优异,是当时的学生会会长,在当时算得上风云人物。无论是待人接物还是为人处世,都非常让人佩服,连老师们都交口称赞。
鲍勃大学的时候闲,高中的时候爱玩,大学了也一样,某次聚会上认识徐都成为朋友,再之后就时不时一起玩,有事也会在一些活动里帮忙。
就是在这些有时里,鲍勃遇到了他当时交往的对象。
——一个男人。
一个算不上多帅气、看不出多聪明,看起来也不是很有钱的男人。
印象一般,反正在鲍勃心里和徐都是配不上的。
不过毕竟是人家的事,鲍勃也没多管,只是听了几角八卦。
据说这男的和徐都青梅竹马,从小学开始都是一个学校,唯独大学的时候分开了。关系挺不错的,倒追徐都倒追了很多年。
小时候父母被车撞死了,家里没什么经济来源,靠吃保险和奖学金长到大。算是聪明勤奋吧,就是只知道死读书,不喜欢交际不合群。
学的专业挺冷门的,性格看着还可以,但靠近才知道冷,在徐都在场合只会注意他一个,蛮恋爱脑的一个人。
种种种种,鲍勃有次好奇了,在起哄中跟着顺便问了一下,徐都只是笑着让大家安静,非常体贴。
就鲍勃自己的相处感受来说,还行吧,印象不深,就是确实尤为在意他的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