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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跟王妹妹挑了一间风景不错的河畔小餐厅吃饭。这间餐厅的招牌是芝士焗澳洲大龙虾。龙虾挺大的一只,砍成对半,张牙舞爪的。王妹妹小家碧玉地拿着筷子戳肉。伏旭豪迈站起:“我帮你拆碎。”

随即戴上手套咔咔一顿猛拆。

王妹妹抿着唇笑:“你好熟练啊,经常吃吗?”

伏旭决口不提那是平时拆尸体衣服拆出来的熟练,连连摇头:“没有没有,这么贵哪敢经常吃,就上次兄弟伙过生日来吃过一回。”

一边拆一边还跟王妹妹闲聊:“我兄弟伙吃完就过敏了,连夜扛他进医院。那个脸肿的,从俊夫肿成胖虎。”

王妹妹更乐了:“你也喜欢机器猫呀?最近有大电影在上,你下午想去看吗?”

伏旭先是很快乐:“好……”然后苦起脸,“哎唷不行,我兄弟伙发烧了,就是之前过敏那个,还在住院,他家里人都在外地,没亲没故的,我下午要回去照顾他。”

王妹妹实在无法将话题从兄弟伙上岔走,只好顺水推舟:“你兄弟伙身体这么差呀?经常进医院?”

伏旭顿时开始滔滔不绝:兄弟伙也没有很经常两年也就住了三次不过都是我扛过去的bb,兄弟伙从小就爱读书但不是书呆子是艺术家现在在大学教书可受学生欢迎了bb,兄弟伙长得很“抻展”就比我矮一厘米哎就是现在电视里那种小鲜肉的长相高高帅帅的白白净净的跟我完全不是一个类型所以我相亲绝对不能带他不然女孩子都喜欢他去了bb……

伏旭快乐地跟王妹妹聊完天,快乐地送王妹妹去商场,再快乐地回了医院。

伏旭看王妹妹临走都是微微笑的,看起来对他没有什么不满意的样子,更何况刚才简直是相谈甚欢——离耍朋友更近一步了!开心!

王妹妹独自进了商场,在甜品店坐下来喝奶茶。她的闺蜜在店里等候已久,好奇地直拍桌子:“怎样怎样?你跟警察蜀黍的相亲怎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