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择清记得,小时候戚择禹陪他去游乐场玩,两人路过一家纪念品店,里面有只不售卖只展示的小兔。
结果三天后,那只小兔就出现在他房间里。
戚择禹为了买那只兔,预支了十年的零花钱。
戚择禹从没有主动要过零花钱,父母甚至怀疑戚择禹不知道十年的零花钱有多少。
不过他们没有直接拒绝,为了知道戚择禹想做什么,父母先是答应了下来。
然后,戚择禹带着管家把那家纪念品店给买了下来,包括那只小兔。
知道真相的父母又好气又好笑。
那点钱对戚家来说不算什么,但这个行为是不对的。有能力承担责任和后果的成年人怎么做,父母都不会管。
但小孩子没有分辨对错的能力。
父母担心他们因为这件事,会产生只要“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的错误观念。
所以明确地告诉他们两个,这种行为是不对的,也不可以这么做。
当然,兔子依然还在床头摆着。
最开始,路择清是想买下来送给爷爷,因为爷爷很喜欢小兔子。但经过这么一遭,路择清没舍得送出去。
两人还是得到了点小惩罚。
戚择禹被扣了半年零花钱,路择清还没到领零花钱的年纪,所以被扣了几个月的零嘴。
“哥,我和江司郁在一起。”路择清没打算瞒着戚择禹,“我确定,我是喜欢他的。”
戚择禹沉默了一瞬,没有接话。
路择清小心翼翼地开口,“有件事……和你说。但你别和爸妈说。”
“什么?”
戚择禹语气中都在着点紧张,生怕路择清说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
“也不是什么大事。”
“我和江司郁不是签了个协议吗?”
“其实最开始我会答应,是因为他给的太多了。”
戚择禹:“……”
“他给你多少?”
“五百万。”
戚择禹声音不自觉提高,“才五百万你就……”
“一周。”
戚择禹又沉默了。
“为什么告诉我这个?”
“我和他在谈恋爱,还拿他的钱。”路择清说,“这样不好。”
“我算了一下,一共拿了四千多万。”
“我觉得谈恋爱不应该涉及利益交换,所以我想和他解除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