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白艾送去候场区,程滔转身回后台时撞见了出入口负责人,手上拿着朵玫瑰花甩啊甩的,跟他人高马大的外形一点儿也不相配。
“挺有闲心啊,买的?”
负责人笑了笑,回答得意味深长:“我哪儿有哪个闲心,大粉丝送的。”
会场里座无虚席,一眼望去挤挤攘攘人头攒动,交头接耳的声音在全场灯光暗下时静默了一瞬,继而荧光忽闪,呼声震天,聚光灯落在舞台上唯一一个人身上时,全场沸腾的温度到达顶点。
舞台上的白艾真的是最耀眼的存在,万众瞩目,光芒万丈,他是今晚在场的中心,所有人的目光都不由围着他打转,一个抬手,一个转身,甚至只是一个眼神,都能轻而易举将气氛推向一个新的高潮。
白艾握着耳麦,轻声演唱着练习了千百遍的曲子,同时扫过台下一双双晶亮的眼睛。就算许久没有上台表演,他也没有丝毫陌生或者说不适应的情绪,他喜欢这个舞台,不仅仅因为这里有千千万万热烈地喜欢着他的人,更因为他可以在这里做他最喜欢的事,唱他最喜欢的歌。
如果说有什么唯一的遗憾,只能是男朋友的缺席了。
一场表演持续两个小时,不管是唱跳还是纯演唱都是极为耗神耗力的事情,程滔一直拿着水守在候场区,这是唯一一个可同时看见白艾和观众,却又不会被观众发现的地方,白艾下后台换衣服,或者只是休息歇口气,他就上前让他喝口水润润嗓子。
终于演唱完结尾曲,白艾在铺天盖地的呼唤中退到场后换了最后一身衣服上台跟粉丝们说再见。
演出顺利完成,程滔也松了口气,正准备回去做一下收尾工作整理整理东西,一转身险些刚好凑上来的一个男生撞个正着:“干嘛啊冒冒失失!吓我一跳!”
对方嘻嘻哈哈跟他道歉,程滔才看清对方竟然是杜恒,面露意外,正想问他跑来后台干嘛,就见他手里也拿了一支玫瑰花,想起方才那个负责人的话,不禁好奇:“你们这是搞什么呢,怎么你也有玫瑰花?”
杜恒笑眯眯将花夹在指缝甩了一圈,指指外头,意味深长:“可不止我有,大家都有啊,不信你自己看。”
程滔满头雾水,狐疑地转头顺着他指的地方看过去,在看清舞台下的情况后瞬间瞪大双眼,惊讶道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白艾不擅长这种场合,从小到大什么自我介绍,登台演讲,口语比赛之类的他都是能躲就躲,不能躲的还是躲,不是因为害怕,只是单纯的不喜欢,不想说。但是他分得清什么时候是可有可无,什么时候是必要。
就像现在,他在他自己的演唱会上,面对的是一群喜欢他的人,他们之中有的已经工作了,有的还在上学,有的可能就在c市,过来只需要走两步,有的却是从全国各地千里迢迢赶过来只为了看他一眼。
他们真的很喜欢他,他也不想让他们失望,总要把每一步都做好,才能不辜负他们每一份热情。
“大家晚上好,我是白艾,很高兴你们赏脸来听我唱歌。”
男孩带着满满少年感的嗓音清晰地通过麦克风传遍整个体育场,此起彼伏的欢呼声都在这一刻默契地停下来,安安静静想听清他的每一句话。
“我有半个学期没有工作了,因为要准备毕业论文,完成学业。在此之前我的公司告诉我这个决定可能会对我产生很大影响,他们说互联网的记忆很差,尤其是在这个星起星落的年代,很可能你小时一段时间,当初叫喊着要喜欢你一辈子的人转头就有了新欢,不会记得你是谁,更不会记得曾经那么喜欢过你。”
“我考虑了一下,没有改变决定,不是有恃无恐,只是我不害怕被遗忘。很早以前我就说过了,我不是什么偶像,我只是个唱歌的,你们喜欢我的歌,用你们的热爱将我推到这个高度,我很感谢,但是我的想法从来没有变过。”
舞台中央是所有人目光的集中点,少年身姿挺拔地站在那里,仿佛天生就属于这个舞台,耀眼得让人挪不开目光。
他说:“现在我回来了,也会把我喜欢的事情一直做下去,我知道总是有人说我脾气不好,性格也不讨人喜欢,他们说得对,我确实就是这样,可即便这样你们还能喜欢我,我真的挺高兴的,我不害怕遗忘,但是我同样会高兴你们没有忘记我,我经纪人已经不止一次告诉过我这条路不好走了,可是我觉得还好,因为你们一直在,我也觉得我可以一直走下去。”
“真的,很感谢你们的喜欢。感谢面对这样不完美,不讨人喜欢的我,你们还能这么喜欢。对了,你们知道我谈恋爱了对吧?在这里我正式介绍一下,我男朋友叫许极,特别优秀,特别聪明,比我高比我帅,好像还比我有钱,不过他没我幸运,有这么十全十美的男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