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然后,我就逃跑了,哦对了,那年我七岁。
不出所料,没有人发现是我杀的父亲,所有人都认为父亲和母亲互相杀了对方,我真是想笑,以母亲的性子,怎么可能下的了手?
我逃到了市中心,整个城市最繁华的地方,以流浪儿的身份四处逃亡,所以就算有警察怀疑,也没有人抓住我。
我在一个垃圾桶旁边四处翻找的时候,一抬头,就遇到了一个人。
我疑惑的望着他,我身上又脏又臭,他做什么?为什么要靠近?
那人背对阳光,身上仿佛渡了一层光,他说,“先跟我回家吧。”
我被他带到家里,清洗身体后,我说我没有家人,他心疼的说,“真可怜。”
我心中毫无波澜,“要不你把我送到福利院吧?有饭吃就行。”
他拒绝了,收留我在他家里蹭吃蹭喝,不骂我也不打我。
他说他叫林牧晨,我觉得这个名字很好听。
慢慢的,我在他家里也待了一年多了,我发现自己以前一直都心如死水,和他待在一起心里却生出了各种波澜。
我喜欢和他待在一起的感觉,但他后来谈了一个女朋友,我很讨厌他看他女朋友的眼光,我只希望他能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