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笛的声音越来越近,余生平叹了口气,收回了预备前奔的脚。
嘈杂的警笛声,红蓝交接的光把破碎的瓷器染得斑驳,余生平轻轻的拍打着孩子的背,他说,“别怕,不要怕。”
军刀被塞进孩子的手里,用力前倾,便由着它捅进自己的大臂,一下不够,还要再来一下,血要浸透棉麻衬衣,淌到地上才会有人信服。
余生平笑了笑,破裂的伤口让他于高烧中清醒,他对孩子说咱俩死里逃生,是共患难的情谊,他说你记住,这个世界上对你最好的人不一定是待你最亲的人,对你好的人纵使有万人唾弃他,你也不能说一句不好,那样会遭天谴,余生平说,我是你的恩人,为了报答我,你要按我说的做,“从现在开始……”
有些时候余生平觉得他是彻彻底底的恶人,下地狱,下地狱,十恶不赦,罪不容诛。
有些时候余生平又感觉他也身不由己,这一刀不是他亲自捅进去,就会换别人捅进来。
孩子吓得连连点头,点一下不够还要点两下,余生平发着烧,流出来的血都那么烫,滴在身上烫出一个窟窿,凉了以后又让人发颤。
他浑身都是血,但他不哭,他说,“我要报警,有人绑架了我。”
保安指了指余生平:“是他绑架的你吗?“孩子顿了顿,恍然瞧见羽绒服上的血时突然摇了摇头……”不,是他救了我。“
第44章 金丝雀
余生平醒在医院的病房,,又是,有钱人用也用不完的烂把戏。
沾了血的羽绒服扔进垃圾桶,数也数不清的新衣服堆在房间的角落,每一件都宽大又厚实,每一件都比从前那一件昂贵。
透明的液体顺着细细的针头钻进身体,每一滴都维系着残破不堪的生命。余生平躺在病床上,不急着告诉别人他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