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早a叔就把我叫了起来。
我一看时间,发现才7点半,赖着床说什么也不起来。
9点才上班,我平时都是掐着时间8点20分出门的,虽然迟到的次数“略有一些”,但至少我是睡够了的。
但a叔就不一样了,不仅准时起床,还香喷喷的做了早餐。
难道……这就是和大叔在一起的体验?
再也睡不了懒觉?
结果a叔还是没把我拖起来,而是大金毛把我闹醒的。
a叔下手不敢重了,最多只是摇我两下,但大金毛就不一样了。
举着胖嘟嘟的前脚就往你脸上呼,拼了老命的踩。
本来它整个狗就快要接近80斤,在我身上跳过来跳过去的,别说睡了,老命都差点被它给跳没了。
牵着大黄从卧室里走出来时,a叔已经围起了围腰,端着蒸好的玉米和红薯放在了餐桌上。
“醒了?快来吃早饭。”
“a叔,早呀。”
我也不客气,端坐在a叔的对面,刚想拿起一包玉米,又想起了昨天晚上的窘迫样子。
要不要再解释一下?我觉得还可以抢救一下。
算了,还是不提起了,免得越描越黑。
就在我心里不断给自己加戏的时候,a叔眯了眯眼睛,开口了。
“小宇儿,客房还睡得习惯吗?”
我吮吸了下流在手掌上的玉米汁,想也没想就回:“睡得惯,睡的可香了。”
说完又觉得有些不对,要是我说睡不惯呢?难道就可以直接入住主卧啦?
这该死的嘴,说这么快干什么啊,过下脑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