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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自来卷发,也不是支棱到毫无条理的小号卷,而是温顺油亮又细软的长长弧度,垂在额角覆在太过立体刚硬的脸上时,会消解一二分的凌厉。

后脑总是会倔强地翘起一撮呆毛,他派出自己的好兄弟——墨镜同学勾在耳朵后面,不是为了耍酷,完全是为了压毛而已。

唇缝弯弯绕绕,经常让林予贤像闯入迂回曲折的迷宫,无法找到南北。

唇角向下,即使笑的时候,依然带着凉薄和骄恣,好像谁都欠他百八万一样。

183,1999年9月9号出生,明明比怀里的蠢货小一岁还要多,却总是逼林予贤,喊他一声“哥”。

不是“大哥”,不是“柯大药”,也不是“老郑”,不是“小武”,不是“一休哥”,当然,更不是“子期”。

他喜欢林予贤假装软绵绵的那声“哥”。

让他想踹死他。

海市的夏天,适合这声软软的“哥”,可以让人汗毛倒竖,解暑降温。而且踹完他,气血很顺,让人不至于在闷热咸腻的天气里,想出去裸奔一圈。

这臭小子最爱干了。

好像对自己的小身板有什么误解似的。

蠢货。

只能我一个人看。

海市一个如常的夏日午后,林予贤趴在床上,脊背光滑,略有红痕,他摸了摸有点被掐痛的脖子,从喉间闷吐了一声吃痛的“我去你大爷的”。

再这么疯我直回去!

他摸着窗棂透进来的光斑,半虚着眼睛,把这些颜色相近的光斑,看出冷暖不同色调,甚至出现了红绿这种互补色。然后又继续靠那双眼睛,让光斑自然混合,在色光的融合下,产生多达近十种中间色,构成了超越时空的凝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