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那个锦鸡天尊,也并非什么善类,他之所以能在这么短的时间聚拢起这么多人,就是因为他对手下“特别好”,放纵聚拢起来的叛军,“ 抢钱、抢粮、抢女人”。
一群人蜂拥进城池宰杀官员和大户,但杀的这个官员和大户根本没什么标准,只要有钱,许多本本分分的生意人也难逃厄运。
满街的大门随便破门而入,想抢什么就抢什么,相中谁家的姑娘就可以任意糟蹋。
靠着这种“福利”,队伍壮大得异常迅猛,战斗力也惊人。然而原本百工诸业俱兴的清河府,现在全都是一座座废城,商人不敢经商,农民也不敢种地,因为一不小心得罪“天尊的使者”,那是比以前得罪贪官污吏还更可怕的事。
谭玉书绝不允许这样的“蝗灾”再蔓延下去。
只不过这次的敌人,毕竟不是北戎那样的外敌。
同类相争,自伤其臂,不管谁输谁赢,都是捅在大雍身上的刀子。
他需要快刀斩乱麻,在最快的时间解决叛匪,将痛楚降到最低:擒贼先擒王!
身边的池砾缓缓趴在他身上:“可是到了这,你好像什么都没干,每天光跟着那个知府寻欢作乐哦。”
谭玉书:……
他可以解释的!
……
朝廷上又派人来征讨的消息,“天尊”自然也知道了。
“这次领兵的又是哪个大将,够我们一锅煮的吗?哈哈哈!”
朝廷几次派来的援兵都被他们打的落花流水,叛军们顿时嚣张起来,完全没把这次的征讨放在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