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里,李哲就暗自庆幸,还好他在监狱里,参加劳动改造比谁都积极,每个月的工资没有选择挥霍,而是选择攒了下来,六年过去了,成为了一笔不小的钱。

虽然放眼a市那近年来不断飞涨的房价,他那笔钱凑在一起,都买不起厕所一平方,但如果他省吃俭用,想安稳生活一两年还是绰绰有余了。

而这一切都得感谢江宓。监狱超市里琳琅满目都是香烟和啤酒,摆在最显眼的地方,几乎触手可及,只需要犯人出一点点工资,就能享受到短暂的精神安宁,谁也无法抗拒这种精神诱惑。

李哲想起自己每次憋不住想挥霍时,当时年仅20岁的江宓,就会用早熟又冷静的目光盯着他,说:“一时欢愉,长久痛苦,想想出狱后的日子,你自个选吧。”

李哲一开始屈服于武力,没有选择挥霍。

后来随着年龄增长,他看着监狱镜子里的自己,慢慢变成了一个大叔。而家属探望室内,父母的模样也变得衰老,李哲才忽然惊醒:他已经不是二十出头的年轻小伙子了!他被判十年,等他出狱后,他便三十好几了,而父母更是六十多岁的老人了,他不在监狱里为自己今后多攒点钱,难道要等出狱后,再腆着脸向年迈的父母索要吗?姐姐那里也组建家庭了,他三十多岁一个人了,难道要靠姐姐和父母养活吗?

这时候再想起江宓那句话。

攒钱的事,就从被迫变成了主动。

想到这里,李哲就有点羞愧,他刚入狱时,年龄比江宓还大,可思想境界却远没有江宓想得深远。他哪里知道,这是因为江宓读过剧本。

原剧情里,原主出狱后,正是因为没钱导致生活捉襟见肘,过着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房子租不起,没有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差点沦为了街上落魄的流浪汉。而李哲的处境比原主好点,但也没好到哪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