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他生平第一次目睹杀人事件,印象过于深刻,记得非常清楚。

当时还是他叫的救护车,他报的警,最后还到警局做了笔录,可惜没看到凶手正脸,那地方监控又少,连凶手背影都没拍到。

张飞飞沉思片刻,轻启唇瓣:“也就是说,这次的凶手可能是当时的目击证人,也可能是当时死者的家属?”

“不排除这个可能。”其实他觉得可能性很大,不然好端端的,那凶手怎么就成死者了。

“你俩在交头接耳说些什么呢,也说给我们听听啊。”销售转头刚要跟务工人说话,见自家邻居和那个经理远远落在后头,表情都很严肃,不免有些奇怪。

“哈哈。”经理,“没说什么,探讨一下凶手是怎么越过她留下血字的。”

“嗯,我刚才仔细想了想,我并不是一直坐在位子上的,我曾离开去过洗手间,凶手有可能是那时候过去的。”

销售抬了抬眼镜,“字迹写得很潦草,要么是故意,要么就是赶时间。”

“这么说,凶手一直在暗中观察着我们?”务工人打了个颤,摸了摸手下起的鸡皮疙瘩。

经理:“谁知道呢。”

售后冷笑,“凶手要经过那里,肯定经过我旁边,我并没有看到其他人经过。”

几人面面相觑,对于一个心中已经对凶手盖棺定论的人,说再多也枉然。

之后再没人说话,走着走着就散了,张飞飞也到达“她”被分配的车厢了。

“她”刚才没说出口的是,那字迹看似潦草,每个字却都是一笔写成,那么潦草的写法,周围却很干净没有其他血迹,显而易见是凶手擦掉了。

明明赶时间,还要将溅出来的血迹擦去,凶手应该是有洁癖或强迫症,还是很严重的那种。

“她”一心二用,一边回忆刚才几个人的穿着打扮及给他的感觉,一边左右查看寻找可疑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