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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的雨是最要命的。

宗锦浑身酸痛,拽着赫连恒的外衫,大大咧咧地穿上。他下身也是空的,所有衣物都被晾在旁边烤干;无奈之下,他只能盘着腿,将衣衫下摆把自己严严实实地裹起来:“……怎么只有一只兔子?”

“我吃过了。”赫连恒不再看他,低声答道,“这是给你的。”

宗锦想也没想,便伸手将插着野兔的木棍从土里拔了出来,深深嗅了一口肉香才张嘴咬下第一口。

从洞里这情况,以及外头的天色,不难想象在他昏迷不醒之时,赫连恒忙活了多久——又是芦苇垫,又是柴火,又是晾衣服的架子,还有手里这野兔。恐怕赫连恒午后到现在都未曾好好歇息过。

说对方是色胚其实过分了,他心里很清楚,穿着那身湿透了的衣服昏睡几个时辰,再醒来的时候他应该在见阎王。

他忙着吃,赫连恒也不言不语,洞穴里只有他吃东西时的声响。

也不知是因为此时的境况,还是因为周围足够黑,宗锦反而觉得很安稳。

不觉得被困此处很烦,也不觉得大雨将至很糟;那是种难以名状的感觉——好似他二人只是吃饱了撑着出来荒野郊游,玩得累了,要宿在此处,还有些天真烂漫。

其实赫连恒与他真实的年纪差不了几岁,若真的少时相识,说不定也能玩到一处去。

烤兔子就在二人静默的相处间吃掉了大半,宗锦吃累了似的,稍稍停一停,低声说了句:“……谢了。”

“谢什么。”

“谢你还给我打兔子。”宗锦说,“刚把你从河里捞上来的时候,我是打算杀了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