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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终于将赫连恒的小腿给收拾好了,又拿纱布替他重新包好:“直觉,倒是不错,我也喜欢靠直觉。”

“北堂喜欢你。”

“……不是吧,你把他的话当真?”

赫连恒却不再说话——嘴可以骗人,但眼神骗不了人。北堂列城府颇深,见事极强,全然不同于外表那样轻浮好吃,他一直知道;如若不然,他也不会重用北堂。但因为喜欢宗锦而露出这么多马脚,反倒叫赫连恒不敢那么确定了。

尤其是——

“可北堂没有动机啊。”宗锦说,“当年左丘之事,不是赫连出手相助,北堂列早不知死在哪儿了;即便不说什么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他也没有理由帮着其他家。我虽然和北堂列交集不深,但却看得出来,他不是个为名为利就可以背叛旧主的小人。”

“确实如此,也是这一点,让我不太确认。”

“弄好了,”宗锦自然而然地欺身过去,拉起赫连恒腰间的衣衫,帮忙让他穿好,“我有法子确认。”

赫连恒乘着他罕见的温柔相待,神情松缓了几分,重新靠回床头:“说说看。”

“也不能算确认,算是我的直觉吧。”

小倌一边说,一边端起那些七零八落的东西放回桌上,又转手去倒水给赫连恒递来,行动自然极了,好似他们已经相敬如宾了许多年。

他自己都未察觉到,去照顾重伤在身的赫连恒,宛如一种本能,是无须思考、无须犹豫的。

“那夜想将你手刃的黑衣人,应该和内鬼是同一人,”宗锦分析道,“你可想想,北堂有没有要手刃你的理由,比如你抢了他的女人……”“你。”“放你娘的屁,”他狠骂了一句,“别蹬鼻子上脸啊赫连,你再胡说八道我就再帮你把纱布都拆了,给你加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