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8页

丛火比寻常的刀要长出三寸有余,更是比寻常刀刃重一半不止。

尉迟岚喜好快刀,只因为丛火太沉,一直不怎么喜欢,便像摆设似的挂在了自己的书房内。洛辰欢曾见他拔过丛火,见他于庭中舞刀,只一人气势却如千军万马,一挑一劈皆可掀起万丈风浪。

此刀却在尉迟岚的丧仪过后失窃,他们原都以为,是当时趁乱有人浑水摸鱼,盗走了至宝。但尉迟崇只能用用短刀,这丛火刃原本也对他而言没什么用处,失窃案便没有往下再深究。

洛辰欢从未想过此生还能看到如此场面。

司马家的军服是青黑色的,而尉迟则是纯黑,只有衣襟袖口等位置是紫色的封边,上面会有黑色的三丛火刺绣。即便现在暴雨乌云,天地间黯然失色,那一点点紫色洛辰欢也看得很清楚。

兵刃相接的一瞬间,洛辰欢已思及万千;一瞬过后,来人气势之凶、力道之重,让洛辰欢竟在马背上失了平衡。他虽看起来书生气,但身手在尉迟家中数一数二;否则喜武厌文的尉迟岚不会那么爱重他,视他为兄弟手足。

只见洛辰欢后仰着落下马,却在空中短短须臾已调整好了姿势,蹲身落地踩起一片水花飞溅。

马儿被这一下拼刀惊着了,嘶鸣着跑进了混乱的战场中。洛辰欢连忙站起来,就见雨幕中那唯一一个尉迟家的人,左手长刀点地,在地上划出深深的沟壑,一步步朝他走来。这身影明明很陌生,洛辰欢却没有由来地感觉心头坠了千斤锁,沉得他连脚都抬不起来。

两边在雨中厮杀搏斗,刀剑之声叮叮当当,惨叫与怒吼交缠。

“……你是谁?”洛辰欢嘴唇微动,也不知自己为何,竟无声问出这句话来。

对方的步子越来越快,越来越快,穿过重重雨幕,直至跑起来,提起丛火一刀直指他咽喉而来:“洛辰欢——!”

洛辰欢提刀接下,反手便是进攻,刀尖划向对手的侧腰。对方也不是什么泛泛之辈,以丛火斜斜抵挡住,顺势卸了他刀上的劲儿;两刃相交,划出一片电光火花。他退他进,他攻他守;一次起势,二人手中的刀竟相撞了十几次。最后一下洛辰欢猛地往前推,自己则往后退了半分,对方的做法与他一模一样,这才将距离拉开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