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去星期天?”

“因为今天是星期天!”

好理由!

就这样一群人风风火火的,天还半黑不黑就杀去了。

四月份的天气刚好,厚衣服脱掉,蚊子也没这么多,夜晚凉风习习,他们在室外摆了个大桌。

要了好几箱啤酒,姚琨带头喊着不醉不归,实际上一共十几个人,女生占了大半,能喝的没几个。

夜晚烧烤摊挺吵的,正前方一家三口,小孩刚上幼儿园的样子,正晃着卡纸给妈妈看,女人一边用纸帮他擦嘴一边夸得合不拢嘴,男人在一旁将卡纸抬高,以免弄到油渍。

斜前方是一桌啤酒肚的老汉,烟雾缭绕中看得清他们油光锃亮的面容和岁月在脸上爬满的痕迹,正语言粗鄙地大放厥词,吹着牛逼。

比较而言,他们这一桌个个校服书包,脸上长着青春痘,吹一吹游戏,聊一聊八卦。

三个桌子,三个时代。

每个人,在相同的年纪里都会经历着看似一样又不一样的人生。

看着周遭的人群,就像是自己十年,二十年后的影像,不是说那样不好,只是一想到那是每个人迟早必经的路,现在的一些期待和梦想就仿佛泡沫一样不堪一击,遇光即碎。

人总是这样,白天该吃吃该喝喝,该玩玩该笑笑,一到晚上,就会思索一些离这个年龄还很遥远的事。

又或者是,正在经历的,一些过不去的事儿,可能是酒精的作用吧。

酒精发酵,那些想忘记的,想逃避的,如精虫上脑,一个个排着队可劲儿往心里钻,钻得人心窝子疼。

叶淮的右手已经完全好了,纱布摘掉后,手背留下一层贴着皮肤的烫伤疤,顺着腕骨一直延到手心。

他握着玻璃酒瓶,浅浅的疤痕映在上面,很丑。

对此,夏易还很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