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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条根根利爽,有嚼劲,淡淡酱色的面汤清澈见底,汤上漂浮着细碎的绿色葱花,再加上酒肆秘制的酱小菜,一口嚼得嘎嘣脆,酸辣适宜,真真美味无比。

梧州自前朝以来便是美食圣地,大菜做不了,小菜却千滋百味,这正是平常百姓消费得起的,好吃又便宜。

盛京的菜肴若说最美味的便属合春楼了,但合春楼乃第一酒楼,掌柜乃宫廷前御厨,菜品昂贵自然不必说,一碗鲜鱼羹便要十两银子。

这样的价格只有富贵人家才消遣得起了,平民百姓是没有口福的。

“妹妹——”程念埋头吃面,见仁回来了,手中拎着一个油纸袋,隔着油纸都能闻到香味浓郁的烧鸡味。

见仁很是爱吃、会吃,他们不过才来五六日,见仁已经将青雀大街的美食吃了个遍,独爱张记烤鸡。

他唤来小二,上了一壶鲜美葡萄酒和几碟酱小菜,随手扭下一个皮焦肉嫩的鸡腿,笑嘻嘻递给程念,“妹妹,你都瘦成一个骷颅架了,多吃点肉补补。”

两人进城之后便以兄妹相称,以免被人怀疑——无人问津的角落中,不知藏了多少各方暗线。

烤鸡的香味变成一个钩儿,钩起了人胃里的馋虫。程念伸筷子夹过,道一句:“谢谢哥哥。”

见仁啃着鸡翅,状似无意地道:“最近找了个活儿。”

“什么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