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初他不带着珍珍私奔,也许珍珍现在还活着,是吕家最受娇宠的宝贝女儿, 过着养尊处优的日子。

可是他忍不住啊!

想到三十年前那个雨夜,珍珍忽然跑来哭着求他,说自己不喜欢家里安排的人,她喜欢他, 以后想要跟他一起生活。她说她父亲独断专行,说一不二,他决定的事谁也改变不了, 如果自己不带她走她就去死!

那个时候两人已经偷偷摸摸的谈了快半年的恋爱了, 刘半仙在一家餐馆当学徒工, 每天做一道拔丝地瓜偷偷留给来找他的吕珍,俩人就坐在餐馆后的小巷子里约会。

吕珍率真又可爱,被家里人养的心地善良, 天真浪漫,是个十分优秀的姑娘,那个时候刘半仙只是个学徒工,不管他怎么努力也是配不上这个好姑娘的。但是谁能看见美好的事物而不动心呢?

他根本就无法自拔的陷入其中。

木锦看着他师父脸上因为陷入回忆而十分梦幻的表情,忍不住问道:“我就想知道你俩是怎么开始的?”一个是富家小姐,一个是穷小子,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人是怎么走到一起的呢?

木锦表示很费解,毕竟上流社会有上流社会的圈子,吕珍怎么可能有机会看上一个穷小子?

刘半仙摸了摸手臂上一道十多公分长的伤疤,有些不好意思的道:“英雄救美呗!”

吕珍被一群小地痞截在小巷子里,正好他下班路过就一头热血的冲了上去,毕竟那姑娘是那么可怜又那么好看,谁忍心看她被坏人欺负啊!刘半仙手臂被小地痞割伤,吕珍送他去卫生院,一来二去俩人就熟悉了。

“行了行了,您老可别回忆了。”只要不是拐卖妇女就行了,他可不想听师父的罗曼史了,不知道怎么回事,明明挺浪漫的故事可配上他师父现在的老脸,他怎么也没有代入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