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安德烈·摩提弗拉。”

事实上,达尼尔会对这个日记本做出这种行为,完全是因为刚才的突发事件。当所有书和本子笔全都掉进了哈利的红色墨水里的时候,几乎每本书都被染的不成样子,除了这本日记以外。

这很奇怪,它连一滴墨水都没有放过的吞进了自己的肚子里,并且达尼尔确信自己没有看错。

当那行字被誊写到日记本上的时候,字母们闪了闪,就消失在白色的纸张里,随后从里面浮现出一排花体英文,字体与达尼尔的截然不同,花里胡哨有长有短的像是那些贵族们常用的行文体。

[你好,安德烈·摩提弗拉。]

这行字在纸上呆了两秒钟,就迫不及待的消失了,转而出现了新的文字。

[我叫汤姆·里德尔,你是怎么找到我的日记本的?]

达尼尔顿感有趣:这么个本子居然会有自我意识吗?

于是他动笔写道:“这个日记本原本在女厕所里,然后被愤怒的幽灵丢了出来,我捡到了它。”

[幸好我用比墨水更持久的方式记录我的往事。我一直知道总有一些人不愿意这本日记被人读到。]

真奇怪,这个东西居然还想暗示些什么吗?

“这很正常。”达尼尔写道:“正经人谁写日记不是,你看我就不写。”

[……]

笔记本上浮现出六个点,然后顿了顿,在下方浮现出另一行字:[你是霍格沃茨的学生吗?你有没有发现,霍格沃茨里有许多秘密?]

达尼尔单手托腮,想了想,用羽毛笔沾满了墨水:“秘密倒是无所谓,我主要是想知道,你为什么要在女厕所里写日记?”

这次汤姆·里德尔很久没回话,在达尼尔等的快睡着的时候,他终于缓缓的浮出字来:[我不知道,也许有人捡到了它,然后把它丢进了……厕所。]

“toilet”这个单词比其他单词出现的速度都要慢,但是闪过的速度却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