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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人平生最爱甜点,可这里的吃食却大多偏咸,肉食居多,但我看街边摊上,许多食客大块撕肉,大口喝酒,又觉得看起来实在痛快。

因着吃了她们二人多日的白食,我在出门前便说了:“今日我林念请客!”

可我低估了陈茜茜挥金如土的能力。

她看见什么新鲜的,都要买,都要尝,甚至连人家药铺摆在外面药材摊子上的名贵药材都好奇地问了半天,然后让人家包了些,再扔给身后的大壮抱着。

很快,我的兜里便只剩下了一锭银子。

秦若在心情好的时候,居然变得十分体贴,偷偷地问我:“钱带够了么?我这里还有些。”

我摸了摸袖中的那锭银子,十分不舍,却坚定地摇了摇头:“不用了。”

转着转着,我们便转到了城里最繁华的一条街,街口的一个吃食摊上,羊肉被烤得滋滋作响,香的不行。正巧我们走累了,陈茜茜便说道:“咱们在这里吃些东西吧。”

我们要了些吃食,那摊主穿的干干净净,露出一口白牙:“好嘞,小姐们先坐,小的片刻奉上!”

她们便抬腿往后面的空桌那儿走,我有些不放心,揪着我的手,站在街边问摊主:“我们点这些,要多少银子呀?”

“一共”

“我来。”

那摊主还没说完,便有清冷的声音打断了我们的对话。

我回头一看,顾凛之站在繁华的灯火下,身后还跟着姜勇和几个随从,胳膊上还挂着那绷带,与他这清隽的形象格格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