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下,傻子都知道该怎么选。
可是……汤响看了看焦甜甜,又看了看文竹,最后又看向云犀,他终于下定决心在合同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签完之后他就有点后悔,忍不住开始在心里抱怨:真是的,这怎么跟当初一样,明明知道不应该却仍然忍不住和文竹站在同一战线,难道自己骨子里真的是喜欢冒险?
或许是吧,反正现在也没有后悔药吃。中央星没什么不好,但就是太安逸了,那种一眼能够望到底的人生也不错,但,似乎不适合他。
云犀将合同备份扫描上传终端,合同登入数据库后便正式生效。随后她将目转向站在一旁的方冕。
“怎么样?要不要跟我签约?”云犀问道。
“啊,我根本不是卡牌师啊!也不是制卡师……”方冕有点懵了,她也不知道云犀为什么会给她一份合同。
这样说着,方冕低头看向自己手中的合同,她这才发现手中的合同并不是一份跟卡牌师签约的合同,而是一份家族代言协议。
歌手方冕从今日起成为云家的形象代言人。代言费一年一信用点,一次性签约三十年。
方冕:“……”
再看那些条款,真的好黑!简直是霸王条约!其中包括,云犀可以第一时间听到方冕的新歌;方冕要听从云犀的指挥安排,合理发展自己的歌唱事业;首发专辑必须以云之方的名义发行……反正其中夹带好多私货,令人无语凝噎。
“怎么样?要不要签?”云犀微笑着看方冕。
这居然也行?简直是压榨劳动力!可……
“云犀,你……”方冕看着云犀,眼圈越发通红,眼角落下了泪水。
不得不说,被歌唱比赛淘汰对方冕的打击蛮大。这几天方冕窝在自己的房间里,一直犹豫着是否还要继续坚持。她还能做歌手吗?还有人愿意听她的歌吗?